新年首例违法环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彰显环保卫士铁腕执法决心

07.02.2017  21:33

2016年12月28日,西宁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擅自拆除镀锌烟气收集罩,同时未正常使用酸雾吸收塔,导致污染物未经有效处理进行排放。根据《环境保护法》《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该公司作出2万元处罚,并责令立即停止违法环境行为。同时,依据案情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2017年1月19日,西宁市公安局南川工业园区分局对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三名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各5日的行政拘留处理,并于当日立即执行。


下一步,西宁市环保局将继续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及时有效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全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震慑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同时,积极畅通环保、公安、检察司法衔接机制,全力推动跨部门联合执法,有效提升案件查办率,着力打造一支严明执法的一流队伍。

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王建军主持
  5月10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水利厅
12.68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全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我省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全局性、战略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近日省财政厅下达资金12.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