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环境监察支队四月份湟水河巡查情况简报

25.04.2016  22:00

 

四月份,为确保湟水河水环境质量,避免各类突发环境事故的发生,西宁市环境监察支队根据市环保局工作安排,组织四区三县及工业园区环境监察部门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和湟水河水环境巡查检查工作,现将工作落实开展情况简报如下:

市环境监察支队、各区县、甘河园区环境监察大队、东川环保分局严格落实市环保局召开的专题工作会议要求,均分别制定了详细巡查检查工作安排,确定巡查工作人员、工作要求,重点开展了涉水、气重点企业、污水处理厂、洗涤、餐饮行业、湟水河及支流水环境的五方面检查工作。截止2016年4月25日共检查工业企业163家、污水处理厂10家、豆腐及石料加工作坊15家、下水清洗作坊1家、养殖厂7家、医疗机构14家,湟水河及支流雨、污水排污口88个次,累计出动监察人员900余人(次),车次300多台(次)。从检查情况来看,4月未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大部分企业废水、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但少部分企业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一是西宁市环境监察支队对生物园区34家涉水污染企业进行排查并采样监测,其中7家企业生产废水超标排放;二是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在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2015年未进行申报登记;三是青海聚能电力有限公司第一季度监督性监测废水中氨氮超标排放;四是城东区宁互路一家无名下水加工作坊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外排;五是大通县长宁东风宝福养殖场、宏达再生资源颗粒塑料加工厂均无环保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直接外排;六是华铁金属有限公司选铁分厂挑汰循环池多处立面破裂,存在生产废水渗漏隐患。针对巡查时发现的问题,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均已下达相应的整改要求或进行了行政处罚,并督促实施整改和落实查处,截止目前共立案处罚8家,处罚金额13.3万元,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3家,查封取缔3家,同时督促各区县环保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城市污水“截污纳管”工作进度和尽快完成河道两侧的垃圾清理工作。

下一步,一是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涉水企业的现场检查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快依法处理,严厉打击一切偷排、漏排行为,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保障湟水河水环境质量;二是继续落实巡查值班制度,保证每天由专人负责现场巡查,加大巡查工作频次和力度,保障工作日和节假日期间检查工作不间断,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隐患;三是在进行全面巡查的同时,注重加强对新《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学习宣传,提高企业遵法守法的自觉性。


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王建军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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