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环境监管持续发力 7月主要污染物指标实现同比改善 蓝天同比增加
中国环境报记者周雁凌 见习记者桑志朋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6家砖瓦厂外排废气超标被实施“按日连续处罚”,行政处罚金额共计1190万元;山东邦迪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水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私设暗管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被责令立即停产,限期拆除暗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恢复生产,并处以顶格罚款36万元;山东鼎新电子玻璃有限公司外排废气超标,日照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分别对两条超标生产线处罚10万元……
这是山东省环保厅7月环境形势新闻通报会上发布的信息。
今年7月,山东环境监管持续发力,通过对突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独立调查环境违法行为等强力措施,全省水气主要污染物指标均实现同比改善。
监测数据显示,山东省PM2.5、PM10、SO2、NO2平均浓度分别为53μg/m3、97μg/m3、25μg/m3、28μg/m3,分别同比改善10.2%、10.2%、24.2%、12.5%;2015年7月,山东省“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19.9天,同比增加1.4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5.54,同比改善10.1%;全省省控重点河流COD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23.1mg/L和0.75mg/L,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改善11.8%和29.1%。
挂牌督办解决突出问题
水气主要污染物指标均实现同比改善
在通报会上,山东省环保厅公布了7月份17市“蓝天白云,繁星闪烁”、PM2.5、PM10、SO2、NO2等空气质量指标的排名。
根据通报,“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最多的城市是烟台市,为31天,最少的是济南市,为9天;PM2.5物浓度最好的是威海市,为24μg/m3,最差的是济南市,为76μg/m3;PM10浓度最好的是威海市,为41μg/m3,最差的是聊城市,为136μg/m3;SO2浓度最好的是威海、临沂市,为11μg/m3,最差的是淄博市,为52μg/m3;NO2浓度最好的是威海市,为17μg/m3,最差的是淄博市,为53μg/m3。
围绕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今年3月至5月,山东省组成6个检查组,由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等部门牵头,针对全省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落后产能淘汰、工业污染治理、城市扬尘污染控制、黄标车淘汰、油品升级等方面开展了今年第一次环保专项行动,各部门分别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山东省对水质劣于五类的济南市小清河辛丰庄、淄博市乌河入预备河处、临沂市祊河角沂等3处断面实施了挂牌督办,并责成有关市环保局会同责任县(市、区)政府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限期10月底前恢复断面水质达标;同时,对断面超标责任地区的济南市天桥区、历城区,临沂市兰山区等地涉水建设项目实施了区域限批,督促各地落实治污责任,加快解决影响断面超标的各类突出问题。
针对断面超标严重地区,山东省实施专项检查和督办,以断面上游主要污水处理厂和入网企业为重点,对近期断面超标情况较为严重、导致水环境质量出现反弹的东营、滨州两市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向当地环保局及有关市、县政府进行反馈,并要求各地加强入网企业监管和污水处理厂运行水平,确保下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2015年7月,山东省省控重点河流COD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23.1mg/L和0.75mg/L,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改善11.8%和29.1%。四大流域中,除小清河流域COD平均浓度和淮河流域氨氮平均浓度同比基本持平外,其他流域COD和氨氮均出现改善,其中半岛流域COD改善幅度最高,为23.3%;海河流域氨氮改善幅度最高,为58.3%。
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五类标准评价,2015年7月,参与评价的100个省控断面中,除28个已断流或正在河道整治的河流外,有61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五类标准,占61.0%;有11个断面水质劣于五类,占11.0%。全省17市中有7个市存在劣V类水质断面,其中济宁3个,济南、滨州各2个,淄博、东营、临沂、聊城各1个。
独立调查震慑违法企业
6企业被“按日连续处罚”近千万元
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山东省充分运用新规新法,开展独立调查,加大对污染源的监管力度,严查严惩一批环境违法案件。
针对群众反映的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耐火材料行业环境污染问题,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专门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监测,八三碳素厂、淄博华林特种耐火材料厂、淄博鲁王建材有限公司、周村光福建材厂、周村华强建材厂、淄博凤湖建材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为573mg/m3、398mg/m3、5360mg/m3、5871mg/m3、10912mg/m3、3715mg/m3,分别超标0.9倍、0.3倍、5.3倍、5.9倍、11.8倍、3.3倍。
针对企业外排废气超标的问题,执法人员要求当地环保部门对超标企业依法严肃处理。周村区环保分局对淄博华林特种耐火材料厂罚款两万元,对八三碳素厂等5家企业分别罚款10万元。对6家外排废气超标的砖瓦厂启动按日连续处罚程序,行政处罚金额共计1190万元。
2015年6月,日照市空气质量反弹严重,山东省环保厅检查组对日照市内及周边临沂市临港开发区、莒南县临港工业园、青岛市董家口工业园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组发现,日照市部分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超标。经监测,日照开发区山东鼎新电子玻璃有限公司外排废气氮氧化物浓度728mg/m3,超标0.46倍;莒县浩宇能源有限公司外排废气SO2浓度172mg/m3,超标2.44倍,氮氧化物浓度820mg/m3,超标0.64倍;青岛钢铁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焦炉外排废气超标,焦化工序中一座焦炉未经批准擅自进行调试,外排烟气SO2浓度69mg/m3,超标0.39倍。
日照市岚山区及临沂市临港开发区木炭加工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其中,岚山区境内的11家木炭厂均无环保审批手续,没有安装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临沂市临港开发区国泰炭业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机制炭项目扩建工程2014年10月投产,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山东省环保厅执法人员向当地环保部门反馈了检查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
针对山东鼎新电子玻璃有限公司外排废气超标问题,日照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对两条超标生产线分别处罚10万元。对于莒县浩宇能源有限公司外排废气超标问题,莒县环保局7月15日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书,要求企业3月内达标排放,对本次检查发现的超标问题处罚款10万元。
针对日照市岚山区11家木炭厂没有环保审批手续,未安装废气防治设施的现状,日照环保局岚山区分局于2014年底对其依法进行了处罚。目前,木炭加工企业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岚山区分局已按照程序全部移交法院,并计划报区政府对木炭加工企业进行关停取缔。
围绕临沂市临港开发区国泰炭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临沂市环保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责令企业停止违规项目生产,并处罚款。
对于青岛钢铁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焦炉未经批准擅自进行调试并且外排废气超标问题,将由山东省环保厅环评处依法进行处理。
7月22日~23日,山东省环保厅流域处会同省环境监察总队等组成检查组,对山东邦迪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独立调查。经查,这家公司存在未经环评批复擅自更改污水处理工艺,水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私设暗管进行偷排,污水处理及危废处置管理混乱4项问题。
针对这家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东营市利津县环保局8月4日下达《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限期1月内拆除暗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恢复生产,并处以顶格罚款36万元。
目前,这家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并已拆除暗管,同时对污水处理工艺进行改造,加强了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