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挂牌仪式在玉树中院举行
11月18日,玉树中院举行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挂牌仪式。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满志方代表院党组出席仪式并讲话,玉树中院、州各有关单位领导或工作人员参加仪式。
满志方副院长指出,青海被誉为“中华水塔”、“三江之源”,生态地位和生态价值十分重要。玉树地处青藏高原腹地,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等主要河流的发源地和水源涵养地,生物、矿产、水资源丰富,国家批准在这里设立三江源国家公园,玉树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责任十分艰巨。最高人民法院把包括玉树中院确定为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这体现了对玉树环境资源司法的高度重视和充分信任,这是推进环境资源司法实践的又一有益尝试,旨在加强环境资源司法实证研究,既要研究和探索民法典绿色化、环境权益以及环境公益诉讼等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问题,也要密切关注司法实务新动向,针对举证难、鉴定难等当下紧迫性的实践问题开展调研,尽快推出一批切实管用的理论成果。同时,把实践基地建成环境资源保护、环境资源司法的学术研究高地,培养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司法实践骨干的人才熟地,与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作斗争的环境权益保障阵地,引导人民群众自觉保护环境,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人间福地。
满副院长强调,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玉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希望两级法院要全面把握当前环境资源司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最高法院精神,加固现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切实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执行工作,大力构建专门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机制,积极参与环境资源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大美青海、三江之源永续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玉树中院表示,最高法院在玉树中院设立“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标志着玉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全面理解深刻把握当前环境资源审判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州委和上级法院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题,以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为引领,遵循“生态为先、稳定为要、发展为本”总基调,牢固树立现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建立健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机制,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好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为推进三江源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