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货物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37-1404CTQH1166/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已由青海省环境护保厅(青环发【2013】5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宁市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下各类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包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应以包为单位投标,不可拆分投标。
2.2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
摆臂式垃圾车 9辆
吸粪车 3辆
压缩式垃圾车 1辆
2.3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地点:城北区环保局、城中区环保局、湟源县环保局、大通县环保局、湟中县环保局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关产品的加工、销售或经营范围。
3.2投标人须具有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投标人须是摆臂式垃圾车专用车生产企业,且须符合国家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产品公告》目录的制造厂家,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若为吸粪车、压缩式垃圾车的代理商,须获取专用车生产企业的授权。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 07 日至2014年5月 12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办公室(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4小时内寄送(由于投递过程造成的文件丢失和延误,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 28 日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 ( http://www.qhzbtb.gov.cn )、青海省经济信息网( http://www.qhei.gov.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宁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邮 编: 810008
联 系 人: 董小宁
电 话: 0971-6306059
招标代理机构: 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
邮 编: 810016
联 系 人:叶路明先生、孙晶女士(报名)
电 话:0971-6311241、6334223(报名)
传 真:0971-6304544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电力支行
账 号: 6300 1883 6370 5000 7452
2014年05月 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