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湟水河出境断面水质达83.3%
16.02.2017 05:03
本文来源: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
长期以来,湟水河作为沿湟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以及农村面源污染的受纳水体,水环境保护任务重,压力大。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治理,我省湟水河流域水质得到初步改善。截至2016年底,湟水河国控断面小峡桥、出境断面民和桥IV类水质达标率均为83.3%。
经过连续多年治理,湟水河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如今的湟水河成了翠鸟、水鸭等水鸟嬉戏的天堂。水鸟是水生态改善的晴雨表。水鸟愿在湟水河边筑巢生活,愿将湟水河当成生活的乐园,足以说明湟水河水质的改善。
2016年,按照国家“水十条”和我省水治理工作方案,在持续深化湟水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的基础上,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修复。投资5.5亿元,重点实施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与中水回用、湟水河重点支流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和龙羊峡、李家峡、玛多湖泊群等良好湖泊生态保护项目。针对海北、海东等地区污染较重水体,开展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分散式污水处理和水生态修复等试点示范工程。围绕“到2020年湟水流域出境断面稳定达到IV类水质,III类水质占比达到50%”的目标,强化源头控制、水陆兼顾、干流与支流统筹原则,编制《湟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2016—2020年)》并报省政府,编制5个不达标水体达标方案。
值得一提的是,湟水河出省断面IV类水质达标率为83.3%,长江、澜沧江出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I类,黄河干流、黑河出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II类,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为84.2%。地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达100%。今年,计划将黄河干流出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II类,湟水河出境断面民和桥IV类水质达标率高于83.3%。
本文来源: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
16.02.2017 05:03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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