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玛县:民生事业奏响共享发展强音

12.09.2016  21:47

  青海新闻网讯 “十二五”时期,班玛县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满足群众需求、体现群众意愿、改善群众生活”的总体要求,着眼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扩大利益覆盖范围,着力解决群众基本的就学、就医、就业、社保等难题,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切实做到发展成果归人民群众共享。

   民族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截止2015年,全县15所学校共有在校生4041名,比2010年3826名增加215人;有教职工457人,比2010年增加112名。初中阶段入学率比2010年提高21个百分点;16周岁初等教育完成率比2010年提高0.6个百分点;18周岁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比2010年提高7.4个百分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舍总面积比2010年底40383㎡增加50571平方米。全县各类图书比2010年52676册增加至99765册,中小学生均图书占有量分别增加6.05册和13.14册。

   医疗卫生事业稳步推进 。“十二五”期间,全县孕产妇死亡率为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6‰,比2010年降低2个千分点;新生儿死亡率控制在2.3‰,比2010年降低10个千分点;五苗覆盖率达91.6﹪,扩大免疫疫苗接种率为91.06%。全县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1.7%;儿童系统管理率达75%,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达85%,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86%,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传染病平均发病率控制在296.35/10万以内。全县卫生计生事业费累计支出14628万元,其中2015年医疗卫生支出3858万元,比2010年增长106.75%,卫生总费用占全县GDP的比重由2010年的10.99%提高到13.18%。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2010年的102人增加到115人,增长12.75%,其中:执业(助理)医师由31人减少到29人,减少6.45%,注册护士由48人增加到49人,增长2.08%;乡村医生由32人增加到64人,增长了100%;病床由52张增加到80张、增长53.8%。千人口床位数2.75张、千人口医师数1人、千人口护士数1.68人。截止2015年年底,全县总人口29108人。

   文化体育事业蓬勃发展 。目前,全县有文化事业单位7个,其中艺术事业单位1个、图书馆1个、群众文化事业单位1个、展览馆1个、电影发行机构1个、电影放映单位1个;广播电视转播台1个;民族体育馆1个、体育场1个。广播覆盖率为96%,比2010年提高13.3个百分点;电视覆盖率为98%,比2010年提高14.6个百分点;文化产业销售增长20%,收入达95.5万元。

   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显著 。“十二五”期间,全县累计实现城镇就业739人次,高校毕业生就业338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持续下降至3.5%,较“十二五”控制目标低1.1个百分点,“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始终保持为零。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9881人(次),技能培训1880人(次)。累计培训城乡劳动力1495人,通过培训使701名未就业及下岗失业人员走上了就业再就业之路。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2015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998人,比2010年增长1.5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4609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111人,比2010年增长1.36倍;参加失业保险1109人;参加工伤保险1190人;参加生育保险1533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835人,参保率96%,比2010年提高6个百分点;参加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农牧民23253人,参合率98.2%,比2010年降低1.4个百分点。

   社会救助力度逐年加大 。“十二五”期间发放农村低保金及各类补贴累计1799.2095万元,累计给463名农村低保户报销医疗费109.0397万元;发放城镇低保金及各类补贴累计1432.3296万元,累计给273名城镇低保户报销医疗费79.1782万元;发放五保供养金各类补助累计675.324万元,累计给126名五保户报销医疗费41.8262万元;累计给157名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45.42万元;累计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224.28万元;为283人因灾、因病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群众给予临时救助46.56元;给301名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救助金17.225元;给孤儿、困境儿童发放生活补贴累计340.74万元。

   扶贫攻坚步伐持续加快 。“十二五”期间,全县贫困人口从2010年底的11800人减少到2015年底的3650人,年均减贫1605人,稳定实现脱贫人口8150人。两线合一精准识别后,贫困人口重新确定为5297人,贫困发生率从2010年的41.8%下降到2015年的23.2%,年均降幅5.9个百分点。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0年底的2427.77元增加到2015年底5152.54元,年均增长544.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