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得甘露育桃李——我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综述
强国必先强教,强教必先强师。
7月31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是我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省委、省政府立足新时代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全省上下、社会各界集体智慧的结晶。《实施意见》的出台和实施,吹响了新时代青海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号角,在青海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地位,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打造一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是教育事业发展中一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战役。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坚持把教育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把教师工作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战略领域。统筹规划教育工作,大力推动教育民生改善,青海教育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教师队伍建设也不断向前发展,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顶层设计,人才强教为方略
“实施人才强教战略”,这是我省教育发出的人才队伍建设最强音。
长期以来,学前教育总量不足,待遇偏低;中小学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性紧缺矛盾突出,艰苦地区好教师留不住;职业教师除总量不足外,“双师型”教师短缺;高校教师优秀领军人才培育缓慢,缺乏拔尖创新人才,高层次人才吸附能力不强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全省教学质量的提升和教育事业的发展。
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培养造就“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为目标,扎实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相继实施《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海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实施方案》《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青海大学人才高地建设实施方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等政策。
2013年,全省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在核定基本编制基础上,对农牧区、边远地区学校实行提高附加编制比例、增设专项编制倾斜政策。全省中小学教师编制由原来52884名增加到55021名,新增2137名编制中的2105名,调配给了教育发展相对薄弱的六个民族自治州。2017年以来,新增中小学教师编制1070个,重点投向民族地区和民族学校。坚定支持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全面开启青海省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新征程。
从完善制度建设到健全激励机制,从创新培训方式到推进人事改革,我省对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作出顶层设计,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广纳英才,让优秀人才从教
眼下,正值高校开学季,又一批公费师范生进入青海师范大学开始深造,他们所学的专业涵盖小学教育、数学、历史、英语、美术、计算机等。这已是该校连续招收的第三批藏汉双语定向公费师范生。入学前,他们已签订相关协议,毕业时他们将按专业对口原则,直接进编进岗,服务期为8年。
公费教育是省委、省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提升民族地区教育质量的重大决策,是着力解决农牧区民族学校藏汉双语师资紧缺矛盾,改善双语师资结构,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基础教育均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
2016年启动藏汉双语定向公费师范生培养试点工作,为牧区中小学校定向培养合格的理科骨干教师。学生毕业后按照“州来州去”的原则直接进编进岗,充实到中小学教师队伍中。2017年,实施范围扩展至全部六个少数民族自治州,招生培养计划扩展至每年300人,覆盖10余个紧缺学科专业。
为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连续9年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为近40个贫困县的农村学校补充了6000余名以本、专科学历为主的优秀青年教师。
2015年,我省启动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岗位工作。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原则,当年在8个市州19个县(市),以“县级购买、省级补助”的方式开展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至2017年,全省46个县、市、区基本实现全覆盖,省级投入财政资金1亿元,购买保教岗位11099个,覆盖1444所幼儿园,惠及17.9万名幼儿,有效缓解了学前教育师资不足、待遇不高和队伍不稳的问题。
大量高素质人才的加入,让教师队伍结构明显改善。截至2017年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共有专任教师7万余人。其中,普通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占96.5%,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学历的占83.4%,高中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占4.94%,分别比2013年提高了5.3%、9.44%和2.1%。
提升素质,让教师在岗位上成长
7月25日,我省首个领航工程名校长工作室在海东市平安区第二中学挂牌成立。
在教育部的支持下,我省不断加大中小学教师“国培”“省培”培训投入,创新培训思路,按照“省级负责高级职称、省级骨干教师提高培训,市州负责中级职称和州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县级针对薄弱环节组织全员培训,学校围绕解决课堂教学开展加强培训”的要求,充分利用省内外优质资源,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重点面向乡村教师,扎实推进培训开展。
“国培计划”在提升我省中小学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教学水平方面,已取得明显成效。2010年以来,我省先后争取中央财政资金2.4亿元,通过安排顶岗实习和置换培训、短期集中培训、转岗教师培训等多种形式,共培训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万余人次,有效提升了我省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
教育部自2015年以来组织实施了“国培计划”——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简称“双名工程”)。我省相继有4名中小学校长、4名中小学教师被确定为培养对象。入选的校长和教师将在教育部指定的培养基地中以开展深度学习、导师指导、示范提升等形式,进行为期3年的在职连续培养。
我省还精心组织实施了“省培计划”。2010年至2017年,省财政投入资金1.7亿元,共培训中小学校长、教师、班主任5万人次,中小学校长素质得到提升,学科骨干教师特别是音乐、体育、美术、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的教学专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2014年以来,相继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特聘教师”和“见习岗位教师”计划。采取各级政府补贴的方式,各学校自行招聘兼职教师,逐步解决专任教师数量不足问题。分层次开展国家、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工作。2012年来,先后有550名教师参加专业骨干教师、出国研修、企业实践等国培项目培训,投入近420万;组织完成省级职教师资培训133班(项),培训3466人(次),投入近1700余万元。进一步树立了教师的现代职业教育理念,提升了全省职业教育教师的教学水平。
均衡师资,缩小城乡差距
今年秋季开学,从东部地区学校抽调500名教师,组成60个教学支教团队,19个教研支教团队,帮助青南地区加强教育内涵建设,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2013年,实施省内东部地区对口支援青南地区教师交流机制和“三区”教师专项计划。通过交流轮岗实践,一批城区优质学校教师进入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优化了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有效缓解了城镇学校“大班额”和“择校热”等教育难点问题。截至2017年共选派1565名教师开展支教,其中重点赴果洛、玉树、黄南等高海拔、艰苦地区支教。
2015年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由城镇学校向乡村学校、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中心学校向村小和教学点流动,截至2017年全省参加交流轮岗的校长4021人(次)、教师102615人(次)。
高度重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2015年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提出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等28条具体举措。2016年建立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各地分不同地区按照月人均350元、450元、550元标准予以补助,全省2.1万余名乡村教职工月均增资400元。
激发活力,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
9月7日,在第34个教师节来临之际,我省隆重召开庆祝表彰大会。表彰了“十杰教师”、“十杰校长”、15名中小学特级教师、100名优秀教师、3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00名优秀乡村教师,一批默默耕耘在教学一线的教师成为媒体报道的焦点,接受全社会的关注和致敬。
为激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2015年,在全国率先建立长期从教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任教满20年的11369名教师,任教满30年的8799名教师颁发荣誉证书,鼓励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指导各地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5年以上和1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还需要在教师工资待遇、职业上升通道等方面落实政策。为此,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全额纳入财政保障,实施绩效工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特殊津贴补贴、乡镇工作补贴等政策,保证了教师收入水平稳步增长。
此外,2016年全面推进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职称改革。取消对乡村教师外语、计算机和论文的刚性要求,在提高城镇学校中小学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的同时,取消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乡村教师参加中高级职称评审更加容易,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和荣誉感进一步增强。(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