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九论统筹落实“四个全面”建设和谐美丽青海

19.10.2015  11:13

  以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来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是青海面向未来的战略抉择。青海集西部、民族、贫困地区于一身,也是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省情特殊、责任特殊。这要求我们必须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基础上,促发展、提民生。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专门对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深刻阐释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为我们把青海建设得更加美丽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青海是三江之源、“中华水塔”,也是全球气候变化的启动区,对亚洲乃至全球的气候调节都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我省肩负着保护好青海的生态环境,守护好三江源这片净土的责任,长期以来,做了许多积极且卓有成效的努力,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积累了丰富的宝贵经验。而今,“青海蓝”已名满天下,“大美青海”的品牌也深入人心,由此带来的旅游经济等效益一年比一年显著。

  但我们也深知,再美丽的生态环境,若无强有力的制度和执行力作保障,难以长久保持下去。基于此,我省制定实施了《青海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大力实施《生态文明先行区行动方案》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体方案》,作出了以生态文明理念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部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青海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政策框架体系,生态保护工作效果显著,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和积极成效。

  我们创造优良的生态环境,也因此而获得更好的生活。生态美好和社会发展犹如“两生花”在青海高原上绚丽绽放,让每个青海人都深切地认同、践行着坚持以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来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这一重大战略方针,坚持保护优先,在保护中发展,绝不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而是通过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生产方式,将生态的“绿色福利”转化成让人民群众长久受益的“经济红利”,谋求更加长远的可持续发展。

  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潜力在生态、最大的责任也在生态。全省上下都应积极行动起来,自觉肩负起保护生态这一重大历史责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通过生态保护工作专业性的强化,着力走出一条低碳循环的发展道路,将使青海的天更蓝、水更清、草更绿作为硬任务常抓不懈,为把青海建设得更加美丽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