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14类重点区域纳入,实行分级管控

12.10.2016  18:14

  本报记者肖颖 通讯员仵博西安报道 日前召开的陕西省政府常务会议划定了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明确14类重点区域将被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划分范围,实行分级管控。

  据悉,这14类重点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重要湿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洪水调蓄区、重要水库、国家良好湖泊、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脆弱区等。

  据了解,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79385.7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38.6%。

  其中,一级管控红线区面积10047.7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4.9%;二级管控红线区面积69338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33.7%。

  一级管控区是生态保护红线的核心区域,主要包括各种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二级保护区,秦岭海拔2600米以上的禁止开发区。除一级管控区外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均属于二级管控区。

  按照规定,一级管控区除科学研究和生态保护外,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禁止一切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对生态环境敏感性特征产生加速或累计影响的,对受保护动植物和生境及生态系统造成影响和破坏的开发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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