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时评:生态保护、经济发展,不是单项选择题
“一些企业白天休息,晚上开足马力生产,严重的污染加剧了农民和污染企业间的矛盾。”在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小组讨论中,郭永寿委员列举了几个在生态保护过程中存在的乱象。
毋庸置疑,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潜力在生态、最大的责任也在生态。去年,我们坚持生态保护第一,以生态文明的理念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但同时我们也应深思在这一大环境下,为什么还有个别污染企业能够“见招拆招”,日子依旧过得“潇洒滋润”,个体事件背后是否还能探究出更深层次的原因?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个别污染企业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不惧被查,甚至在被“挂牌督办”后,依旧存在着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在这类企业“我行我素”的同时,生活在该地区的百姓叫苦连天,监督检查人员很是无奈和头痛。
一头是聚焦经济利益的企业,一头是关注生活环境的百姓,牵一发而动全身,这道出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较难平衡的关系。怎样才能更合理、更高效地处理好保护与建设、发展间的关系,这的确是一个不小的难题。
《政府工作报告》为我们给出了答案,“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从主体功能、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深入实施生态保护建设工程……加快节能减排和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发展生态经济、构筑生态文明制度新体系。”
“路线图”绘出来了,我们应循着路线加速前进,此外还应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篱笆,监管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罚款更不能依旧只是“挠痒痒”、“因噎废食”也万万不可取……还要借建设法治青海的东风,进一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不论是污染企业、还是相关个人,只要违法,都要算清“账”,让他们还清“债”。
保护生态其实就是在保护我们自己,我们每一个人都应是保护生态的践行者与积极响应者,让我们都献出一己之力,助力我省实现生态美好、经济增长、百姓富裕的有机统一。(李彩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