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调研组顺利完成我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调研工作
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的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建立空间治理体系的重大举措,也是我省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2016年度工作要点之一。建立健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对引导和约束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发展,增强生态服务功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9月1日至5日,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调研组一行5人,就我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编制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期间,在西宁召开了《负面清单》审查对接会,省发改委、环保厅,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各县主管县长,县发改部门、环保部门清单编制人员共85人参加了会议。会上省发改委汇报了我省《负面清单》工作开展情况,省环保厅汇报了各县环境质量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一些问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各县汇报了负面清单编制的考虑及工作进展,调研组对各县提交的《负面清单》进行了逐一审查和指导,对各县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审查对接会后,调研组赴玉树市加多宝扶贫产业园区、康美中药城(玉树)有限公司、玉树赛马场、玉树尼玛石刻堆、玉树污水处理厂、玉树市下拉秀镇钻多村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和囊谦县白扎盐场、东坝乡煤矿等地进行了现场调研。调研组对尼玛石刻等民族特色产业,赛马场建设以及煤矿、盐场等废弃裸露场地的生态恢复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调研结束时,调研组就我省《负面清单》反馈了书面意见,肯定了我省《负面清单》工作,认为我省对《负面清单》工作极为重视, 20个县(1个镇)提交的《负面清单》,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了分类编制,工作较为细致,总体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调整本)和有关产业准入政策求。同时就进一步修改完善《负面清单》提出了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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