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补偿让森林变绿色银行
◆本报记者孙秀英 陈祖洪
海南省中部山区的五指山、琼中、白沙、保亭等市(县)一带,到处树木葱郁,青山连绵。如此美丽的画卷,何以保护得如此良好?
记者在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获悉,这得益于海南省积极建立并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通过生态补偿机制充分调动起农民护林积极性,使生态林成为农民发展经济的“绿色银行”。
为保护生态公益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自2008年~2013年,海南下达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3亿元,中央下达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6.28亿元,重点用于中部山区民生改善和1345万亩生态公益林的保护。
■亟待提高标准
□解决民生问题
经过多年努力,海南省不断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全省生态补偿机制初见成效。但总体来说,与生态公益林地创造的巨额生态价值相比,生态补偿额度明显过低,生态补偿机制亟须完善。
五指山市林业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国家和海南省已先后开始对五指山市重点公益林进行补偿,但标准低,每年每亩只有20元,仅能发放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人员工资和一些抚育管理经费,远远解决不了山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发展问题。
记者在海南生态省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海南省的生态补偿现阶段主要就是生态公益林补偿。目前海南省公益林面积为1345万亩,按每亩每年20元的标准,一年的补助额为2.69亿元,这笔钱只能算是管护性的补偿,也就是说只够用来聘请护林员、防火、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开支,根本无法弥补公益林所在地区因生态保护而造成的经济发展滞后等损失。
特别是作为生态核心区的中部山区,人民生产生活水平与沿海地区的差距呈扩大趋势,民生问题越来越突出,不利于生态环境的长久维持和发展。
琼中县作为海南核心生态区,森林覆盖率达80%以上。当地农民为保护青山,放弃“靠山吃山”和“刀耕火种”,每年每人可以领到300元生态保护补偿,依靠种养殖,年均收入不足5000元。因生态补偿标准太低,影响大家保护生态的积极性。
■实施生态直补
□农民直接受益
“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达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群众烧山砍山的现象得到了遏制。现在山坡上曾经因为大片毁林开垦而造成的‘伤疤’已经治愈,裸露的外表披上了‘绿衣’。”昌江县政府有关负责人 说。
目前,海南积极拓宽生态核心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新思路。自2014年开始,试点在三亚、五指山、东方、昌江、白沙和保亭等市县实施生态直补,探索解决生态保护与生产发展矛盾的办法。
海南生态省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实施生态直补,让补偿基金直接到达农民账户,减少了中间环节,此举大大调动了农民爱林护林的积极性”。
据悉,三亚市和保亭县还开展探索实施市县间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三亚市政府与保亭县政府签订水源地生态补偿协议,对三亚市赤田水库的源头保亭县南林乡和新政镇进行补偿,每年给予保亭县政府300万元的补偿资金,促进水源地生态保护。
■划核心保护区
□加大补偿力度
自2008年起,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开始实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并建立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制度,每年对海南中部生态功能区范围内9个市县进行考核,并将转移支付资金增减与考核结果挂钩,进一步建立了生态补偿考核制度,建立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负担的生态补偿机制。
记者在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获悉,根据中部山区生态保护需要,海南目前已划定中部山区生态保护核心区。将中部山区国家级与省级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一、二级保护区)、重点水源涵养区和天然乔木林集中分布区域,均划为中部山区生态保护核心区。确定保护核心区面积48.14万公顷,占中部山区总面积92万公顷的52.33%,分布在三亚、东方、五指山、乐东、陵水、保亭、琼中、昌江、白沙等9个市县,为实施中部山区生态补偿奠定基础。
目前,海南省已将1345万亩生态公益林全部纳入中央、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实现生态公益林补偿全覆盖。
■立法护航补偿
□提供法律依据
将生态环境作为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的海南省,尤为注重通过立法来引导和解决问题。海南在立法护航生态补偿方面的探索,尤为如此。
在开展基础研究方面,完成了《海南中部山区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可行性研究》、《海南省生态补偿机制框架设计》和《海南省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完成了《海南生态补偿立法研究报告框架》等专题研究报告,为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和完善生态补偿立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为让生态补偿有法可依,海南在制定和修订《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海南省万泉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中,均明确要求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目前,2014年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已将《海南省生态补偿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已完成了草案起草和征求意见工作,并已上报省政府。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海南省生态补偿条例》出台实施后,将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制度体系,为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改善重要生态功能区、重要水源地和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据悉,下一步海南将制订《海南省中部生态核心区保护管理条例》、《海南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考核办法》,修订《海南省生态转移支付暂行办法》等相关管理法规、规章,明确生态补偿的范围、对象、方式、标准,以及生态补偿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实施多元生态补偿。
琼中县委书记孙喆建议,逐年加大省财政转移支付年度预算比重,发挥财政资金在生态补偿中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同时,建立地区间横向补偿方式。即“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上游区域”和“下游区域”之间的补偿。
海南有关生态专家也建言,希望国家在“突出重点、分类处理”的原则下,适当扩大对海南生态保护补偿的转移支付范围,逐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将松涛水库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增加对海南省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转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