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终如始履行好保护生态责任——我省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情况综述

18.11.2014  14:29

  我省是三江之源,素有“中华水塔”之称,是我国重要的水源地和生态屏障,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具有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坚定地把生态保护作为对国家承担的重大历史责任和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来抓,提出并实施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行动方案,大力推进重大生态保护建设工程,加强大气和环境治理,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艰辛努力,努力做好治山治水的大文章,不断促进“中华水塔”坚固又丰沛。

  在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中,全省各地区坚决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和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一件大事来抓,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各市州相继制定出台了一批有地方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有力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我省各市州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土地日、水日等宣传日(周),认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活动。西宁市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东市制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题片,在电视台定期播放,并印发宣传材料3万余份(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开展了“环境教育基地”、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生态村镇评选工作。海北藏族自治州举办了安全环保基础知识竞赛。黄南藏族自治州把学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列入“六五”普法,并结合科技、文化、卫生及送法下乡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了广大群众的认知度、参与度和支持度。

  各市州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使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能支撑、环境可容纳、生态受保护的基础上。海东市先后制定印发了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行动细则、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重点单位,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西宁市相继制定出台了环境保护条例、砂石资源管理办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和北山美丽园永久性绿地管理办法等一批有地方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同时,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重大决策失误、导致环境损失或者生态破坏的相关责任人,由监察部门实行追责问效。海南州制定出台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林业生态建设、严格草原执法加强草原监理等实施意见,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海北州先后制定了森林管护、矿产资源管理、城镇绿化管理、草原管理条例、水资源管理等多部条例,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供了法规体系保障。在做好建章立制工作的同时,各市州重点围绕减排项目、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饮用水源、危险废物等的管理工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有力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

   按照"三年打基础、八年见成效"的总体要求,以打好基础为总目标,扎实开展了创建生态文明先行区工作

  海东市进一步明确城市发展思路,合理划分城市区域,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截至目前共下达各类专项资金项目306项,总投资90.22亿元,涉及湟水河流域海东段生态环境保护资金10.38亿元。西宁市制定了贯彻落实青海省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通过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强节能减排,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海北州以"一个示范区、两个示范州(生态文明示范州、民族团结示范州)"建设和全州农牧区扶贫攻坚工作作为具体落实措施,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海西州实施了格尔木及周边采砂场地质环境治理、小干沟砂金矿区环境治理,德令哈市雅沙图沙金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巴音河河道治理、可鲁克湖良好湖泊建设、柏树山石灰岩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大柴旦镇八里沟泥石流灾害治理等一批项目,部分地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海南州以"一湖"(青海湖)、"一河"(黄河)、"一库"(龙羊库区)、"两滩"(塔拉滩和木格滩)、"十沟"(州境内生态脆弱的十条流域)为重点,切实加大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力度,局部地区生态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青海湖水位连续9年上涨,青海湖区面积也由2004年的4190平方公里增加到2013年的4440平方公里;2010年至2013年间湿地总面积累计增长141.10平方公里;实行连续14年的青海湖封湖育鱼,青海湖裸鲤资源蕴藏量达到了39005吨,鸟类数量从2000年的164种5万只增加到2013年的212种30万只,普氏原羚等珍稀动物种群数量得到恢复。

   坚持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抓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重点工程实施顺利

  根据《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各市州结合自身实际,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抓手,强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重点工程。海东市大力开展林业重点工程,森林覆盖率达到28.3%,河湟各地绿色长廊基本形成,拉脊山、青沙山封山育林水源涵养初见成效。同时,启动实施了南北两山绿化工程。平安驿洲、乐都大地湾、民和尾水湿地等人工湿地工程建设目前正在加紧推进。西宁市启动实施了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黄土高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三北防护林建设五期、国家重点公益林保护、南北山三期绿化等工程。海北州今年已完成投资1.2亿元。相继实施了428.67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483.04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工程以及西海镇街道修枝和补植工程。黄南州累计投资5.46亿元,共实施完成生态移民、封山育林等14个大项,100个子项目,完成投资计划的100%。同时在四县县城实施了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年内可全部完工。海南州实施了共和恰让水库、贵南卡加水库、同德美丽滩、贵德岗拉湾和兴海大河坝流域综合治理等水资源保护重点工程,同时切实加强黄河干支流域和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附近工业企业废水治理工作,加快五县污水处理厂建设进程,全州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玉树、果洛两州三江源一期工程全面完成。  

   认真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严把环评审批准入关口,并实行污染物减排责任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依法依规推进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海西州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三大措施,实施青海碱业脱硫、华信冶炼脱硫、青海西豫脱硫、盐湖化工供热中心脱硫、青海庆华煤化脱硫、海西化建脱硝、弘扬水泥脱硝、格尔木炼油厂酸性水汽体硫磺回收装置等8项减排工程;淘汰金都铅业、西旺机械铸造、昆仑碱业10万吨纯碱项目、金瑞矿业碳酸锶项目等4家企业,共削减二氧化硫8786吨、氮氧化物1209吨、化学需氧量2751吨及氨氮229吨。海北州将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纳入政府考核重要内容,实行污染物减排责任落实"一票否决"制度。海东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6.35%,3年累计下降16.9%。共淘汰碳化硅落后产能9.23万吨、铁合金落后产能4.3万吨、水泥落后产能47万吨、电解铝落后产能2.7万吨、钢铁落后产能30万吨。黄南州限期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生产能力和产品,提出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名单,督促实施关停取缔。西宁市确定年底前完成1.3万辆黄标车淘汰任务。目前已完成黄标车淘汰7500辆(含强制淘汰)。黄标车限行路段由原来的22条扩大至27条。目前西宁市已全面停售90号车用汽油,在实现国Ⅳ标准的汽油提标基础上,年底前将全面完成柴油油品国Ⅳ标准提升工作。完成了31家加油站改造,5家加油站正在动工建设,其他60余家加油站改造及柴油油品升级工作将在年底前全面完成。海南州相继淘汰了贵德县水泥厂年产10万吨机立窑生产线、海南州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回转窑生产线、共和新华铁合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2台6300千伏安矿热炉、海南州鑫源铁合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4台6300千伏安矿热炉生产线。

  在开展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我省各市州还对辖区内非法生产、无序开采等破坏生态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大力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三江源清洁工程和国省道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农牧区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对重点区域大气、水资源和土壤污染情况进行了综合整治,有效遏制了严重破坏生态和污染生态环境的局面,使城乡环境面貌得到了有效改善,各族干部群众对生态环保的认识普遍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林玟均)

国家10.49亿支持我省启动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紧抓“十四五”开局机遇,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新时代目标,科学谋划项目储备,主动加强汇报衔接,全力以赴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教育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经积极争取,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省教育强国推进工程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人民政府
甘青两省政协就推动兰西城市群建设开展联合调研
  8月2日至6日,青海省政协应甘肃省政协的邀请,人民政府
全省快递员群体交流座谈会召开
  8月6日,省总工会召开全省快递员群体交流座谈会,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