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蓝天绿水铺就幸福西宁底色
“西宁的蓝天白云”曾一次次火遍西宁市民的微博、微信朋友圈,人们在纯粹的“西宁蓝”中陶醉。陶醉其中,并不因为蓝天白云是天公作美的偶然,这是西宁市委市政府将生态保护作为优先发展的必然产物。
今天,人民群众对清新的空气、清澈的水质、清洁的环境有着太多渴望。环境质量已经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成为最大民生问题。为了给“幸福西宁”建设提供良好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和对西宁“发展上做贡献,改革上走在前,稳定上做支撑”的要求,我市致力于建设全省生态文明先行区示范基地。
市委市政府更是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在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上,市委书记王晓指出,我们要坚持以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坚持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之路。要在推动城市转型升级中诠释幸福西宁的真谛。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晓容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我市将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幸福西宁”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既要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更要发展质量。如何走好生态保护优先这条路,考验着执政者的胆识与智慧。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综合施策,西宁正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刮骨疗毒的勇气,打响了一场场“治污战役”,让蓝天绿水青山铺就出“幸福西宁”的底色。
一江碧水穿城过,十里青山半入城……一幅高原山水生态之城的美丽画卷在西宁正在徐徐展开。
守一方蓝天
让百姓呼吸清新空气
清新的空气、自由的呼吸是每一个人共享的权利,为了让百姓呼吸到干净的空气,市委市政府强力推进我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通过开展扬尘、机动车、煤烟尘、工业企业等4方面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我市大气治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空气环境质量有了稳定好转。
【今年目标】
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70%以上
【百姓收获】
●2015年空气质量双第一
治理成效: 今年1月,据环境保护权威机构统计,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2015年西宁以77.5%的空气优良率,列西北五省第一;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也位居西北五省第一。
部门行动: 为了让市民呼吸到更清新的空气,2015年我市进一步细化大气治理工作措施,重点从颗粒物控制入手,加强扬尘污染整治、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治理、燃煤锅炉煤改气、煤烟尘治理、网格化环境监管等。在煤烟尘治理方面,持续实施“煤改气”工程,累计完成“煤改气”治理任务309.24蒸吨。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利用“黄标车、渣土车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对违规进入限行区黄标车、渣土车进行抓拍,并利用尾气遥感检测设备,加大对违规驶入禁行区、无环保合格标志车辆、高污染车辆查处力度,进一步遏制“冒黑烟”车辆和外埠机动车排气不达标车辆进入市区主要道路。同时,强力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淘汰、报废黄标车11137辆。在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方面:组织实施了13家重点企业17个大气污染治理项目,进一步减轻了全市工业企业废气污染。狠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86件,处罚金额达2700余万元。强化落后产能淘汰,对甘河工业园区9家污染严重的企业(生产线)进行了停、改、关工作。
●一季度西宁空气质量西北第一
治理成效: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布的一季度全国74城市空气质量报告,我市克服春季风沙天气较多等不利自然因素,一季度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1.5%,优良天数为56天,排名位居西北省会城市第一。
部门行动: 受春季风沙天气多等自然因素影响,一季度我市空气质量基本处于全年中最“坏”的阶段,为了尽量减少人为因素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我市从年初开始,就紧抓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不放松,从扬尘、煤烟尘、机动车、工业企业等城市主要污染源加大整治力度。其中,针对扬尘污染治理,我市从施工扬尘管控、道路扬尘治理、裸露地扬尘治理、区域环境卫生整治、规范渣土运输、加大重点区域监管、加强极端天气应急应对七个方面入手,采取多种治理措施,突出治理重点,全面开展扬尘治理工作。3月对达不到五个100%标准、擅自开复工的建筑施工、拆迁工地从重处罚;在我市多次出现风沙天气时,督促各地区和相关部门及时开展了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应急应对工作,确保全市特殊时期空气质量不明显下滑。
治一条河流让清水造福流域百姓
湟水河,这条自古以来养育西宁的母亲河,过去多年来因为各种历史的原因而变得满目疮痍。从2000年起,经过十多年的斥巨资大手笔治理整治,如今的湟水河西宁段,正在按照省委省政府“早日还青海人民一条清澈的母亲河”的目标要求而回归它的清澈、灵动。
【今年目标】
消除湟水流域(西宁段)劣五类水质,小峡口出境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百姓收获】
●湟水河西宁段水质持续稳定向好
治理成效: 每天清晨、傍晚,您会在西宁的南川河畔看到不少休闲散步的市民。这条流淌在西宁血脉中的河流,通过景观综合治理,全线恢复了水清、岸绿、流畅的美景,提高了城市的品位。南川河的成功治理是整个湟水河治理的一个缩影,湟水河西宁段水质不断改善,成为装扮城市的靓丽景观。
部门行动: 按照“全测控、全收集、全处理”要求,持续推进湟水河流域(西宁段)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先后实施了西宁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和城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对鹏鹞污水处理厂等违法排污企业实施了严管重罚,重点打击了污水直排的违法行为,对长期超标排放的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接管,理顺了污水厂管理体制。强化涉水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通过实施西宁特钢、百河铝业废水零排放等20个水污染治理项目,极大地减少了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对水环境压力。同时,落实《河长制管理制度》,将四区三县辖区内未划定功能区小河流、沟、渠黑臭治理纳入目标责任,下达给辖区政府组织开展治理。通过整治,国控小峡口出境断面水质持续得到改善。
●枯水期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治理成效:今年的1至3月枯水期期间,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发生大的反弹,基本上保持稳定,其中北川河润泽桥、朝阳桥断面,南川河六一桥、七一桥断面较2015年同期水质有明显的提高。
部门行动:根据市政府《湟水流域(西宁段)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第10次)决定,对西宁市四区三县政府和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工业园区、海湖新区下达督办通知,限时将全市湟水河干支流63个生活直排排污口截污纳管治理。截至5月底,全市截污纳管共完成49个,其中包含已确认的11个雨水、泉水、农灌水退水、泄洪排放口和1个城镇污水厂排放口,截污纳管完成率为78%。预计上半年前完成全市湟水河干支流63个生活直排排污口截污纳管治理工作。通过全市排污口整治工作,进一步减轻湟水河污染压力。在重点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管方面,我市加快了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调试工作,目前,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已稳定提高到8万吨左右,重点污染物浓度逐步下降;第三污水处理厂的处理量提高到7.5万吨以上,污染物基本上做到了稳定达标排放。
树生态文明理念走出绿色发展之路
树立生态保护优先的发展理念,是市委市政府对百姓承诺,更是为西宁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为落实好生态环保优先的要求,我市坚持问题导向原则,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全面落实省、市委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坚持抓项目、抓监管相结合,统筹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环境风险管控和环境质量改善,努力建设生态西宁。
【今年目标】
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指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以内;发挥西宁市窗口示范作用,力争在全省生态文明先行区创建工作走在前列。
【百姓收获】
●9家“排污”企业被停改关。 我市加大治理,提高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水平。2015年累计投资6.9亿元实施17个工业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全面完成了甘河工业园区9家产能落后企业“停改关”工作,其中:拆除生产线2家、关停3家、整改3家、转产1家。
●严管重罚震慑违法排污行为。 我市结合新《环保法》的贯彻实施不断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以重点监察和全面监察、日常检查与夜间、节假日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对工业企业环境监察频次。去年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12件,累计处罚近2430万元,其中对6家企业实行了按日计罚,案件查处量和处罚额度较往年大幅度上升,对3起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有力地震慑了违法排污行为。
●“四清”工程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市环保局结合“家园美化”行动和西宁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去年投资1460.5万元,实施了北杏园村、陶家寨村等4个村的环境整治项目。目前,已累计投资3.37亿元在全市420个村(占全市农村的45%)实施了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受益农户10万户、46万人。
●建管并重,狠抓污染减排项目落实。 根据我市“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及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组织实施了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项目。
西宁市2015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一、环境质量状况
水环境
湟水流域: 湟水(西宁段)干流及支流(北川河、南川河及沙塘川河)共设10个监测断面,其中湟水干流断面5个:扎麻隆、西钢桥、新宁桥、报社桥、小峡桥(扎麻隆、小峡桥为国控断面),支流北川河(润泽桥、朝阳桥);南川河(老幼堡、七一桥)各布设2个断面;沙塘川河(沙塘川桥)布设1个断面。2015年湟水(西宁段)10个监测断面中有4个监测断面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目标,湟水干流国控入境断面扎麻隆全年水质达标率91.7%,国控出境断面小峡桥全年水质达标率为83.3%。湟水干流(西宁段)出入境水质状况与上年相比,保持稳定达标。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2015年,西宁市共有6个水源地供水。除七水源为地表水水源外,其余5个水源均属于地下水水源。依据全年监测结果分析,5个地下水水源全部监测项目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中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的Ⅲ类水质要求;地表水水源(七水源)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水质要求。
大气环境
城市环境空气: 2015年,西宁市城市空气质量总有效监测天数为365天,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共283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7.6%,较上年提高4.8%。市区二氧化氮和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分别为38微克/立方米、31微克/立方米,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106微克/立方米、49微克/立方米,均超过二级标准。西宁市降水无酸雨产生。
声环境
区域环境噪声: 2015年,全市声环境中区域环境噪声处于较好水平,其中社会生活噪声占47.8%。西宁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3分贝,比2014年下降了0.2分贝,达到二级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道路交通噪声:2015年,西宁市区35条主要交通干线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9.2分贝,比2014年下降0.6分贝,达到二级标准,城市交通声环境质量较好,昼间全市35条交通干线噪声中有25条路段噪声达标。
功能区噪声: 2015年,市区1类区域全年噪声昼间达标率为25%,夜间达标率为50%。2类区域昼间达标率为75%,夜间达标率为75%。3类区域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100%。4类区监测点位胜利路昼间达标率为25%,夜间达标率为0;4类区域监测点位七一路昼间、夜间均超标。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废水
2015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9981万吨,比2014年下降2.1%。其中:工业2200万吨,占排放总量的22%;生活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7781万吨,占排放总量的78%。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43874吨(其中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9437吨),较2014年上升0.67%;氨氮排放总量为4702吨,较2014年上升4.54%。
废气
2015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3048亿标立方米。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66045吨,较2014年下降6.36%,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57696吨,比2014年下降13.59%;生活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二氧化硫排放8349吨,比2014年增长1.09%。
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56641吨,较2014年下降12.73%,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39163吨,比2014年下降17.18%;生活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氮氧化物排放3554吨,比2014年增长72.44%;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13924吨,比上年下降10.49%。
烟(粉)尘排放总量84991吨,较2014年下降10.27%,其中:工业排放61783吨,机动车排放942吨,生活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2266吨。机动车一氧化碳排放120823吨,碳氢化合物排放18729吨。
固体废物
2015年,西宁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为493.5万吨,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469.7万吨,工业危险废物23.8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485.27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9.97万吨;处置量9.86万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0.92万吨;贮存量19.27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