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领域216组不合格商品被查 电动自行车无一合格
3月3日,青海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2015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同时,省内各部门通报2014年消费领域产品质量、食品药品质量、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情况及2014年度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记者从通报情况获悉,2014年,青海省工商局发现216组不合格商品。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九大类44种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459家企业生产的633批次产品合格,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5.7%。
工商局抽检中,服装抽检合格率仅为49.5%;抽检的批发经营单位销售的大家电商品中,样品合格率17.2%,其余抽检合格率均较低。对此,青海省工商局消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在工商部门办案经费有限的情况下,将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以往抽检样品合格率较低的商品作为抽检重点,有针对性地选择了能够直接反映抽检商品质量状况并且与人身健康、财产安全有影响的甲醛、防触电保护等指标作为检验项目,先后对家用电器、服装、涂料、插头插座、细木工板、电线电缆、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等8大类商品开展质量定向抽检,比如大家电商品抽检过程中,青海省工商局并没有抽检一线产品,反而主要针对流通到农村等地的二、三线品牌加大抽检力度,一旦发现立即查处。这样有针对性抽检,一定会让整个样品合格率降低,但这并不代表青海市场上的全部产品。
据介绍,青海省工商局在2014年抽取了33家经营单位销售的儿童服装、品牌服装商品101组,样品合格率为49.5%。抽取了15家批发经营单位销售的大家电商品58组,样品综合合格率为17.2%。抽取了27家经营单位销售的插头插座、转换器等商品共计92组样品,样品合格率为75%。抽取了8家经营单位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商品16组,经检测,16组样品都被判定为不合格商品,样品合格率为零。抽取了33家经营单位销售的细木工板商品33组,样品合格率为9.1%。目前,根据对2014年流通领域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并对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