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报11万被抢 男子被拘7日

09.12.2015  11:47

  青海新闻网讯 11月28日凌晨2时,西宁市城北公安分局马坊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电话,报案人称“西杏园村一私人出租房内发生抢劫案,被抢现金11万”。案情重大,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侦查。

  报案人唐某称,28日凌晨2时许,有3名手持匕首的青年男子进入其住所,对其进行殴打,并抢走其准备发给农民工的11万元工资。唐某屋内一片狼藉,被子、衣服、啤酒瓶、暖瓶等均打翻散落在地。民警对现场进行保护,并将唐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详细问询。由于案情重大,案件被移交给城北刑事侦查大队。

  凌晨4时左右,城北刑事侦查大队刑侦、技侦侦查员赶到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勘查民警在勘查中发现现场门窗完好无损,只有报警人唐某一人的足迹;房中有大量啤酒瓶碎玻璃,可是闻不到啤酒味,也没有见到打斗痕迹。唐某在接受民警调查询问时,表情自若、态度淡定,其身上也没有伤情等引起民警怀疑。同时,在村口设卡守候的民警也并没有发现唐某口中“三名嫌疑人”的踪迹。刑侦人员断定唐某报了假案,并在他租住处厨房内将11万现金搜出。

  唐某对自己报假案的事实供认不讳。经查,唐某是西宁某工地包工头,由于老板欠其现金40万余元,导致其陷入资金困境。面对工人工资压力,唐某编造现金被抢一事,希望老板得知此事后,尽快将欠款还给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唐某因故意谎报警情,被行政拘留七日并处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