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博同情男子谎称被抢11万
为要到老板欠自己的钱,男子报假警称自己被抢11万元,以博取老板同情。近日,西宁一男子为了索要工程欠款,竟然报假案,结果被城北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深夜被抢11万元
11月28日3时许,城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指挥中心指令:“城北马坊地区西杏园村发生了一起入室抢劫案,被抢现金11万元”。鉴于案情重大,接警后,刑侦大队值班领导逐级汇报情况,连夜召集大队大要案中队办案民警立即赶赴案发现场开展工作,民警到达案发现场后,发现被害人居住在西杏园村某旅馆,案发房间内一片狼藉,酒瓶、水壶、衣服、被子等物品全部杂乱扔在地上。
“神秘”的三名男子
经询问,报案人唐某称:当日凌晨2时许,三名青年男子持刀敲门进来,二话没说,就开始在其居住的房间内搜寻钱财,其用啤酒瓶将其中一名男子打伤,三名男子抢走其放在床头柜内的11万元现金后逃离现场。
民警通过摸排走访,并未发现现场曾有三名男子出入,同时,民警发现唐某身体无伤痕,嘴里叼着香烟,跷着二郎腿,脸上显现出若无其事的样子,这些引起了具有丰富办案经验民警的怀疑。
随着民警进一步询问,唐某的陈述中前后多次出现矛盾,经民警再三对其做工作,当日7时许,唐某说出了实情。
为博同情男子假称被抢
据调查,今年34岁的报案人唐某,暂住城北区西杏园村某旅馆,在西宁承包一些小工程,今年,唐某的老板一直拖欠其30余万元的工程款,前些天唐某多次向老板讨要工程款,老板只给了他11万元,唐某觉得还有20多万元可能要不回来了,于是他想出了报假案。
11月28日凌晨,唐某在屋内将酒瓶摔碎,把自己的衣服、被子扔到地上用鞋踩脏,制造了一处被抢劫假现场,他想谎称自己的11万元被抢,又要回家过年,博得老板的同情,向老板索要剩余的工程款。之后,城北刑侦大队将此案移交马坊派出所处理,11月28日唐某被城北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