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批复下达2017年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
24.05.2017 12:31
本文来源: 水利厅
按照水利部、财政部的要求,为保证淤地坝及下游的防洪安全,保护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基础设施安全,近期青海省水利厅下达了23座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同意民和县、湟源县、互助县、湟中县、乐都区、平安区、大通县区域内23座淤地坝增设溢洪道,维修放水明渠、消力池,维修放水涵管,修复坝体冲沟、裂隙等除险加固建设项目,工程总投资为2481.97万元。同时下达了2017年度的20座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的建设内容及规模。
要求建设单位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以及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要求,尽快开展工作;严格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和招投标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程和规范开展自验;做好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度汛安全。
本文来源: 水利厅
24.05.2017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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