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说事 祝建波:对“潜规则”消协当有作为

16.03.2016  03:18

  青海新闻网讯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把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的年主题确定为“新消费,我做主”,就是要以“消费者优先”理念,挑战“消费领域潜规则”,揭秘商家消费陷阱,引导消费者明白消费。

  所谓“消费领域潜规则”不足为奇:旅游行业对年满60周岁以上的游客加收“老年费”、餐饮行业“严禁自带酒水”、零售业“商品一经售出不退不换”等行为,就属于消费领域潜规则。

  无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是《合同法》,都有针对“潜规则”行为的相关法规,消费者协会汇总分析并向社会曝光消费领域潜规则,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必要举措。

  在笔者看来,消协不仅要公开点评消费潜规则,而且还要积极为消费者维权,努力铲除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霸王条款”。一方面要提醒消费者转变自身观念,强化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遇到对其利益造成损害的“潜规则”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作用帮助消费者维权,通过公益诉讼为消费者争取正当利益,以改变消费者个体力量单薄的被动局面。

  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消费既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也是经济转型升级的巨大潜力所在。但愿消协公开曝光消费潜规则能形成常态,为全省的消费者建立更完善的保障机制,让全民的消费潜力充足释放,为地方消费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