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审批不严带来的污染隐患? 广东日常监管随机抽查
中国环境报通讯员陈惠陆
下放环保审批权限,取消环保前置审批……近年来,广东省环保厅积极落实简政放权,创新环境管理体制机制,激活了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环保服务经济发展成效初显。但是,如何防范由审批不严、监管不严带来的环境污染隐忧呢?
“出路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广东省环保厅前不久印发《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从2016年1月起,在全省市、县(区)级环保部门大力推广污染源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抽查双随机 名单须保密
这是环保行政部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职能,创新环境管理的一种方式。据广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污染源随机抽查制度有利于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当前环境执法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
据了解,从2016年1月起,广东全省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都要将行政区域内所有污染源作为随机抽查对象,重点对被抽查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按照《方案》要求,每季度对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抽查比例,市级环保部门为5%,县级环保部门则为25%。
对一般排污单位最低抽查比例,市级环保部门至少按照一个在编在岗环境监察人员抽查5家排污单位,也就是1:5的比例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县级环保部门则按1:10的比例确抽查数量。
据了解,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后,此前“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每月监察一次,一般污染源每季度监察一次”的监管频次要求不再执行。
广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说,此次推广的污染源随机抽查监管,将建立抽查“双随机”和保密机制,即环境执法检查将以摇号的形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须保密,防止失密泄密现象发生。
“以前,执法车刚出发,企业往往就闻风而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基层环境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企业早已“毁灭证据”,停止了偷排行为,执法人员常常扑空。他认为,“双随机”抽查执行后将在很大程度上提高环境执法效能,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按照《方案》要求,违反保密制度的,将视情节轻重,对泄密者本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暂扣或回收环境监察执法证、调离执法岗位处分,并依照有关法律和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建立信息库 执法留痕迹
为加大环境违法成本,《方案》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持续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落实协同监管及联合惩戒措施。
“加强信息共享,将环境违法信息与工商等部门联网。”广东省环保厅党组书记陈光荣表示,各职能部门共享信息,环境违法企业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按照《方案》要求,各地市必须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将随机抽查作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对象的主要方式。对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排污单位守法的自觉性。
此外,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也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执法须留痕。”省环境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说,《方案》要求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抽查时,有条件的地区应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
现场抽查须制作监察记录,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提出整改要求,按程序报告作出处理。
现场抽查工作结束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填报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
据介绍,市、县区一级环保部门是此次《方案》实施主体,广东省环保厅将结合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定期对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找问题,协调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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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放则放 放管结合
陈惠陆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广东省委省政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近年来,广东省环保厅积极创新环境管理机制,规范监管行为,落实简政放权。
从2015年5月开始,广东省环保厅将包括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改扩建化工项目和不涉危化品的码头泊位等6类项目环评权限逐步下放到市、县区一级环保部门。此外,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审批权、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等权限也逐步下放。
“这大大提高了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效能。”广东省环保厅相关人士表示,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后,公路铁路、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均属地方大力推进的项目,便于地方环保部门环评阶段提前介入,提高审批效率,有利于地方环保部门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管。
“减少和下放微观审批事项,有利于省级环保部门将更多的力量投入到法规制度建设、战略规划环评、强化执法监督等方面。”广东省有关专家表示,近年来,省环保厅积极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不再像以往“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种做法值得称赞。
“该放则放,放管结合,放权不等于放任不管,更不等于推卸责任。”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红黄牌、环保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低等动物企业以及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环境风险等级高等情况的污染源,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大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解决,维护群众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