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一巡视组向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7月14日,省委第一巡视组组长黄幼良向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汪贵元、董事长王兴富传达了省委书记骆惠宁在省委“五人小组”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7月15日,黄幼良代表巡视组向盐湖公司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汪贵元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黄幼良指出,盐湖公司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扎实推进企业党建标准化建设,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但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还有差距,公司党委、纪委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工程建设领域管理不严,存在违反《招投标法》和不经招投标直接指定施工单位的问题;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执行干部选任程序不严格。
黄幼良代表巡视组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要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对各部门和分(子)公司“一把手”的监管。规范机构职能设置,把好干部选任的职数关、程序关。二要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解决执纪偏轻偏软问题。集中整治招工违规行为,完善招工制度。三要围绕重点领域,推进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公司内部招投标监管。四要建立项目资金使用跟踪监督机制。加强审计监督,依法审减超概算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汪贵元表示,这次专项巡视,是对盐湖公司一次深刻的政治体检,也是一次深刻的廉政教育。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虚心接受,边巡边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把责任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分(子)公司。第二,全面整治,关注结果。加强对落实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第三,严格要求,大胆履职。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切实做到“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不甩手,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职责不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