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员工持股资金来源应是合法收入

03.07.2015  10:59

  本报讯(记者 蔺丽爽)昨日,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机构开展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建立股东、保险机构和员工利益共享机制,推出实施细则。其中,还明确规定员工购买公司股票的来源应是合法收入。为防范风险,《通知》明确规定了员工持股计划实施主体的资质条件,要求保险公司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最近1年公司盈利。两类创新性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及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不受此限。

我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Qhnews.Com
我省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7月14日至Qh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