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安全监管局赴玉树州、格尔木市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防汛督导工作
8月6日至10日,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郭显世带队,赴玉树州、格尔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防汛督导和职业卫生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听取了玉树州安监局和囊谦县、格尔木市、格尔木市工业园区等地区工作汇报,查阅了囊谦县、格尔木市安全大检查、防汛工作、职业健康工作相关资料,重点对《青海省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汛期及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印发以来,各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和企业自查自改、集中整治、汛期隐患排查、应急救援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以“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的方式对上述地区3家重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组对有关单位和企业检查中发现的落实安全大检查工作力度不够;企业未建立安全大检查专项台帐,以日常检查代替专项检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大检查宣传氛围不浓;隐患整改闭环不到位;事故快报不及时、事故调查处理文档建立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并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防汛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认真贯彻《青海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责任弦,思想上高度重视,牢记事故教训,认真落实责任,严防死守,防止事故发生。二要认真贯彻落实7月20日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紧急会议精神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汛期及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树立“防汛进入关键时期,汛情险情就是命令”的理念,切实做到思想、责任、组织、领导、预案、措施、作风“七到位”,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三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健全完善部门间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安委会职能,调动各行业部门主动参与、分工负责,共同排查梳理隐患,建立隐患清单,采取有效措施逐条整改销号,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救援物资储备和汛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真正做到发现险情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四要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准确判定事故性质,按时报送事故快报,严格落实“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防止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和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五要加强大检查和防汛期间的安全生产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对安全大检查的目标、时段、内容、要求和极端天气下应急处置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发出极端天气预警信息,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常识,保护自身安全。六要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整改到位,确保安全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汛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