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改革引领我省食品药品安全供给侧改革(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信息第30期)

01.03.2017  22:04

 

2016年,我省食药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围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中心任务,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加强事前预防和事中、事后监管,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底线,服务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健康青海提供了食药安全保障。

截至2016年底,全省药品生产GMP和药品批发GSP认证率均达100%,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率达88.8%;完成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20912批次,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98.13%,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达100%;依法严厉打击食药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查处食药违法案件249起,协同和移交公安机关查处违法犯罪刑事案件6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1人,保持高压态势,赢得良好社会反响。

一、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要求,加大督查指导力度,有力推动了市州、县和乡镇基层监管机构组建到位。目前,西宁、海南、黄南、果洛4个市(州)单独设置食药监管局(挂食安办牌子);海东、海北、海西、玉树4个市(州)为食药监、工商、质监“三合一”设置市场监管局(挂食药监局和食安办牌子),46个县(市、区、行委)均组建市场监管局(挂食药监局和食安办牌子);在乡镇、街道等设立监管派出机构192个,在西宁、海东等地区购买食药协管岗位1039名,市(州)、县、乡食药监管网络进一步完善,为全面履职、确保食药安全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监管机制不断健全。 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从“田间到餐桌”、药品从实验室到使用全过程监管链条。充分发挥食安办牵头抓总作用,先后召开全省食药安全工作会议,全省食药安委扩大会议,市州及重点县政府主管领导参加的年度重点工作片区推进会,市州、县食安办主任座谈会和全省食药监管领导干部研讨班等5次会议,部署推进工作任务,指导西宁市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制定印发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办法和细则,并组织开展督查考评,有力推动了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针对日益复杂的监管形势,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全省食药安全工作汇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青政〔2016〕44号),对全面提升全省食药监管水平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三、治理整顿取得新成效。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食药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白酒、植物油、肉制品、乳制品等重点品种和农牧区食品安全“扫雷”行动、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学校食堂和旅游景区食品安全、药械流通领域、中药材市场等专项整治27项。在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中,严厉打击“挂靠走票”等违法行为,责令整改318家,撤销、吊销药品经营GSP认证与许可证书25家,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督促指导各地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室40家(其中:农贸市场20家,超市20家),打造“阳光厨房”12565家,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两项民生实事任务全部超额完成。圆满完成环湖赛、青洽会和清真食品用品展等重大活动、全省和地方“两会”等重要会议以及中央领导来青视察调研等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四、法规建设又有新突破。 全面完成《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起草修改、审核、论证等工作,已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为全国第6个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填补了制度空白,并正在制定配套实施办法,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许可流程规范等,开展面向监管执法人员、从业人员和消费者三个层面的宣传教育培训。同时,制定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等监管制度10项,废止规范性文件30份,监管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五、药品审批制度改革有序推进。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积极助力我省制药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部署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促进和提升青海制药质量与水平,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实施意见》(青政〔2015〕97号),召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动员会,多次到涉及的6家药品生产企业宣传政策、指导帮扶。目前,青海制药厂已着手开展12个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相关工作,其他企业正在积极准备。同时,完成了10个地方药材标准提高、33个药品再注册、50个医疗制剂批准文号注册与284个制剂再注册,地方药材质量标准和医疗制剂审评体系不断完善。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2746份,严重病例同比增加19%,为上市药品质量安全再评价提供了依据。

六、监管方式手段不断创新。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建立执法人员和市场主体名录库,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开发电脑随机摇号系统,举行了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启动仪式,全面开启了新的监管模式。目前,随机检查生产经营企业605家,飞行检查159家,累计发布抽检信息1.9万批次,发布食品风险警示和消费提示95条、违法药械广告372条、行政处罚等信息47件。着力打造“智慧食药”,通过“互联网+”食药监管,在检验检测上,实现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样网络传输到检验报告省、市州、县同步传送,核查处置任务分级领取,处置结果系统上传共享,在日常监管上,实现了对全省药品生产企业和2695家餐饮单位非现场远程视频监控,利用非现场远程视频监控平台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了监管的靶向性。

七、监管能力得到新提升。 争取中央专项资金5734万元,完成省定目标的143.35%,省财政安排下达资金3898万元,先后组织实施了检验检测基础设施、监督抽检、能力培训、应急体系等项目五大类、33小项。省级食品医疗器械综合检验检测楼主体已完工,西宁、海东等6个地区的食品实验室基建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向基层监管部门配发了1000余套移动执法与快速检测仪等装备,争取到46个县食品安全快检车项目;开展基本能力和专业能力测评,组织举办面向基层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各类培训26期,3200余人(次)。

八、企业主体责任逐步落实。 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主体责任,深入企业开展指导服务437家(次),约谈企业负责人110人(次),与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并公布质量安全责任书、承诺书,督促企业建立自律管理制度,强化食药安全意识。组织与全省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西宁市四大食品批发市场企业法人,认真学习研讨新的《食品安全法》,增强了企业法人落实主体责任意识,规范了生产经营行为,为下一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市场准入准出、溯源制度打下了基础。以白酒、乳制品、肉制品和食用植物油为重点,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在海东市互助县青稞酒生产企业试点开展质量安全管理员监督抽查考核工作,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九、科普宣传丰富立体。 出版印发藏汉双文食药安全科普知识读本,连续5年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用药安全宣传月”活动,组织“食药安全知识进高校”等宣传活动30余次,建立了15家食药安全科普服务站和310人的宣传志愿者队伍;开通青海食药监管“头条号”和微信平台,发布食药科普知识和监管动态信息2800余条;在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3780余条,在公交车和站台、楼宇液晶屏等滚动播出食药安全公益宣传广告500余万条(次),立体化宣传体系逐步建立,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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