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食药监管系统食品药品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10.03.2017  02:03
      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今年一季度,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百日攻坚”执法与整治行动。截止目前,各市州食药监管部门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已取得一定的成效。
      西宁市 以“百日攻坚”为抓手,认真研究部署、狠抓执行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监管责任 。及时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督查组,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提出“六个一批”的攻坚要求。 二是突出重点时段,加大日常监管力度 。“两节”期间,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摊点小作坊为重点,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142家,立案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清水蘑菇”案一起,罚没款51025元。食品流通环节共检查批发市场4个,农贸市场10家,大型超市30家,食品经营户15250家,检查食品465个品种,对3个品种的132袋(盒)食品做出了责令下架、停售、召回等处理。全市100人以上集体用餐备案率达100%,备案2822桌、186家,就餐人数达28220余人。药械安全领域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84家,使用单位860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9份,立案9起,罚没金额75535.38元。 三是突出重点环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 。为加强食品安全控制,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共安排730个批次的监督抽检任务,其中查出不合格餐具3批次,不合格熟肉制品5批次,对抽检不合格品种已全部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印发《关于打造十家食品安全示范企业的实施方案》,努力打造十家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并在西宁市四大批发市场、部分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筹建食品检测室10个,目前,小桥大街惠客家超市率先建成首个设施完备的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站并投入运行。
      海西州 结合工作实际,集中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提高全州食药监管水平。 一是落实“六个一批”重点工作任务 。制定海西食品药品“百日攻坚”重点任务分工与进度安排方案,确定样板食品药品企业12家,带动全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对章立制,倒逼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保证生产经营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 二是集中开展攻坚整治行动 。截至目前,共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户4861家,“两小”行业1292户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04份,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0起,涉及违法货值金额7.04万元,取缔无证经营9户,依法查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1642公斤,下架没收过期化妆品105瓶。监督性抽验食品114批次,其中不合格2批次。 三是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宣传工作 。行动期间,省、州、县三级新闻媒体共报道全州开展食品药品集中整治工作51次,通过媒体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有问题食品坚决向社会曝光,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海南州 狠抓“百日攻坚”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严守食药安全底线。 一是严格部署实施方案,及时成立领导小组 。全州各县分别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百日攻坚”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确定各食药环节负责人和联络人,严格按进度落实工作责任机制和10小时一报告制度。同时,确定600批次食品州抽任务,对21大类、51品种食品开展监督抽检,确定州级200批次,各县1200批次的食品农产品抽验任务。 二是合理安排监督检查,落实企业“九有一公开”责任 。截止目前,食品生产环节完成20%食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任务,登记46家小作坊,确定样板小作坊20户, 5家样板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九有一公开”责任。食品流通餐饮环节共完成720户风险隐患排查工作,140户食品摊贩发证登记工作,54家学校和校园周边餐饮检查工作,确定3家食品流通示范企业和60家餐饮示范单位。药化器械环节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次,药品零售企业2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家,备案3家,完成制剂室检查1次,抽检5批次。 三是积极完成上报工作,集中办理食药违法案件 。全州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食品药品“百日攻坚”投诉举报箱,截止目前,共查处食品药品案件8起,其中食品安全检查4起,正在处置中。药品案件2起,货值502.5元,罚没款1507元,医疗器械案件2起,货值8400元,罚没款60000元。
      海北州 认真落实省食安委食品药品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早安排、早行动,多措并举推进工作。 一是紧盯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分解任务 。及时成立“马上就办”办公室,制定下发食品药品安全“百日攻坚”执法与整治实施方案,细化8项重点工作、28项具体工作。 二是明确工作任务,组织开展攻坚行动 。将辖区内80个中小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确定为检查规范对象,已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282个批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8 %。集中力量严查“黑作坊”、“黑窝点”,已查办各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共5起,罚款2.97万元。整治期间,已树立食品安全生产样板企业5家,食品加工小作坊样板企业4家,食品经营示范创建企业3家,餐饮服务示范单位40家,已正式登记食品小作坊28户,备案登记食品摊贩31户。 三是强化制度保障,确保行动取得新成效 。全州严格执行电话报告制度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月报表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在食品餐饮经营户中全面实施《食品经营管理手册》《餐饮管理手册》制度,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此外,祁连县已拨付并发放村级协管员报酬3.84万元,进一步伸展了监管触角。祁连县与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建立视频连接,签订《祁连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非现场电子监管系统安装合作协议》160份,张贴“阳光厨房”图标317张,打造“阳光厨房”覆盖率达92.5%以上。海晏县针对流动小摊贩经营期限短、无固定场所的特点,对流动小摊贩制定统一的临时经营许可证,进一步规范了经营活动。
      黄南州 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全省食品药品“六个一批”的攻坚目标,加强执法力度,为全州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保驾护航。 一是 成立了“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工作督查组、“马上就办”办公室,制定了工作职责。 二是 印发行动实施方案、成员单位任务安排、项目整改分工等,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整治“六个一批”工作措施、进度目标、时限要求、企业主体责任联络员和监管部门责任人。 三是 制定食品安全州本级抽检和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方案,确定了抽检品种、批次、范围。近日,已开始对各环节产品采样检验。 四是 及时召开州食药监管部门局长座谈会、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扩大会议,安排部署食品药品安全“百日攻坚”工作,进一步明确了重点工作任务。同时,州政府与各县政府、各成员单位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五是 印制食品企业主体责任“九有一公开”公告4千份,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各环节和质量控制过程的各类记录表格台账9千本,并及时下发监管对象。 六是 开展2017年“两节”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75家、医疗用药单位89家、食品生产企业6家,监督检查覆盖面100%。检查食品流通领域(农贸市场、批发商场、超市、食品经销店、肉及肉制品经营店、白酒及散装酒经营店、保健食品经营店等)1800余户、餐饮服务单位380余户,检查覆盖面80%以上。查出不合格食品2800余袋(包、瓶、罐),货值2.1万元,下发监督意见书130余份,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处罚39户,立案查处食品违法违规案件12起,立案查处药械违法案件1起。 七是 建立2家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张贴和悬挂了统一制定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食品快速检测制度》、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标识和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公示栏,配置了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等设施设备。 八是 广泛宣传《青海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并在《黄南报》连续登载。同时,在黄南电视台播放集中开展“两节”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播出两节市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新闻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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