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亿余元

26.04.2016  10:12

4月11日,我省下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644万元,其中:安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资金11044万元,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资金1600万元,用于民族地区发展补助资金3000万元。根据《青海省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省民宗委会同省财政厅依据相关专项规划分配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并切块下达到县。

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资金和民族地区发展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我省民族地区特别是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资金主要用于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的村貌整治、人居环境改善、生态保护及传统村落保护。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投入,有力改善了我省民族地区基础设施落后面貌,提高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