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专项治理“小金库”有线索可举报

03.05.2018  22:30

  近年来,随着我省不断加强监管,私设小金库现象明显减少。5月2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为从源头上防治“小金库”,即日起,我省将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为: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及乡镇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2015年至2017年间,在资金收入和管理方面存在的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小金库”的行为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全省各地区将按照统一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及时上报等工作。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专业人员组成工作组,在各地开展重点检查的同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抽查。各地区将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与此同时,为了畅通治理渠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专项治理工作,举报相关问题线索。小组将设专人负责处理举报事宜,举报电话或信件请直拨或寄给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举报地址: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办公楼7楼,财政监督检查局),邮编810001;举报电话:0971-6133727、614227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周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