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宁市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命名表彰《2016—201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标兵、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社区)及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个人》,省交通基金公司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标志着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交通基金公司组建以来,认真落实省厅关于加强文明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建设一流职工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形象、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为目标,坚持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交通精神,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把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主题鲜明、健康向上、寓教于乐的各类主题活动,结合追求卓越、稳健经营、诚信为本、合作共赢的企业主题文化,紧跟交通运输领域发展新要求步伐,努力为交通运输事业提供优质的投融资服务,力争通过参与“文明城市”建设,争创“文明单位”“文明部室”“文明标兵”等活动,把讲文明、懂礼貌、讲诚信、守秩序、讲规矩、守纪律融入到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全力为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