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中办国办通报和王国生书记批示精神

12.06.2017  12:27

  6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和王国生书记的批示精神。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穆东升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曹文虎、马伟、贾应忠参加会议。常委会副主任昂毛,机关党组成员,省人大财经委、农牧委、环资委、法制委和常委会人代工委、办公厅研究室负责人,机关党委、纪委书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会议。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具有典型性,教训十分深刻。大家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两办通报和王国生书记批示精神,引以为鉴、举一反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足人大工作实际,坚决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人大工作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
  穆东升就省人大常委会及省人大机关贯彻落实两办通报和王国生书记批示精神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认真开展“回头看”。从今天起在1个月内,省人大各专工委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审议通过、审查批准的现行法规条例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查找故意“放水”、降低标准等违背上位法的问题,并将清理结果及时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总后,向常委会党组作专题汇报,常委会党组将生态环保方面的法规条例清理情况适时向省委汇报。二是加强生态立法。探索点面结合、同步推进、均衡发展的生态立法新途径,既注重综合性立法,又注重针对某一区域、某个单一要素、内容比较单一的立法;既制定专门的生态环保法规,也在其他法规中体现生态环保有关规定。同时,在法规条例制定过程中,要注重把好“三关”,即立法前的调研关、立法审议关、备案审查关,既注重与上位法的对接,做到不“放水”,又要因地制宜、符合实际,确保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切实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支撑。三是加大生态环保监督力度。常委会要注重长短结合,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调研等活动,切实加大对生态环保工作的监督力度,推动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对生态环保法规条例执行不到位的、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跟踪问效,一抓到底,必要时通过专题询问、质询等刚性监督方式,依法促进绿色青海建设。今年,重点结合审议关于“三江源、环青海湖、湟水流域、柴达木地区、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与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改进工作,不断增强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四是持续开展江河源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继续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江河源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将人大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生态保护、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三者共赢,使生态保护成为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努力让青海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生态环境更加美好,为努力实现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一个同步、四个更加”奋斗目标作出省人大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