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
1月7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王晓,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穆东升,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何,副主任昂毛、马伟、曹宏,秘书长蔡德贵,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个法规草案起草单位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西宁市、海东市、各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和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沈何副主任主持,穆东升副主任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学习传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和第十九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精神;省政府法制办、西宁市人大常委会、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穆东升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这次立法工作会议既是一次经验总结会,也是工作部署会,更是落实动员会。近年来,我省立法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围绕大局、立足实际,注重质量、扎实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截止目前,我省现行有效的省级地方性法规105件,西宁市地方性法规30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18件,为保证宪法法律在我省贯彻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多年的立法实践,深化了我们对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加强立法指导,注重总结立法经验;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增强法规条例的实用性;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重视民生立法;必须突出地方特色,维护法制统一。这些体会经验,要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坚持并不断丰富和深化。
穆东升副主任指出,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不断推进立法工作与时俱进。推进立法工作与时俱进,是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证,是“三区”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更是促进法治青海建设的内在要求。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为奋力打造“三区”、全面建成小康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为贯彻这一总体要求,要突出以下重点工作:一是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二是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三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四是突出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
穆东升副主任强调,提高立法质量是立法工作的永恒主题和重中之重。各级立法机构要始终以立法法和我省立法程序规定为依据,认真总结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经验,把立法工作各个环节纳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轨道。要认真落实好五年立法规划,保证按时完成规划任务;要坚持精细化立法,真正做到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提高法规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要坚持运用科学的立法方法,坚持开门立法,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扩大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范围,确保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一般都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完善六项立法体制机制,即建立完善立项论证机制、法规起草机制、法规审议机制、立法协调机制、表决前评估机制、立法后评估机制,保证地方性法规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穆东升副主任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立法工作要凝聚各方合力,进一步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支持、群众参与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省人大常委会要在把握立项、立法进程、立法决策等方面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专审”和法制委员会“统审”作用,切实加强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确保制度设计科学、法规及时出台。有立法权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机构和立法工作队伍建设,积极向同级党委请示汇报,加强与组织、人事、编制部门的联系沟通,健全立法工作机构,配备立法工作人员,特别是配备立法专业人员,加强立法工作人员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省人大常委会要在加强机关立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的同时,加强对州市县人大立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穆东升副主任要求,在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中,政府法制部门尤其要进一步抓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一是认真分析、科学合理选择立法项目,减少报送项目的随意性,防止列入立法规划、计划的项目不能按时提请审议,影响立法计划的执行;二是做好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对一些重大问题要反复论证、充分沟通协商,基本达成共识后再提交审议,特别是要处理好公民法人权利与义务、政府部门权力与职责的关系,注意克服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倾向;三是对只有立法意向、没有形成文本的法规不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对列入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的项目要做到“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确保按期提请审议。
最后,沈何副主任指出,这次会议传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和第十九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精神,认真总结了我省立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入分析了我省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立法重点和具体措施,大家认识更加统一,思路更加明确,信心更加坚定,进一步增强了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心和自信心,为全面实施好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打下了更加坚实的基础。会后,希望各地各部门在传达学习和深刻领会会议精神上下功夫,在落实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上下功夫,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在完善立法工作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在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上下功夫,在加强立法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推动立法工作与时俱进,努力开创我省立法工作新局面。
来源: | 法工委办公室 | 编辑录入: | 包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