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推动“蓝天碧水行动”和“家园美化行动”
“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连日来,我省环保部门牢牢把握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抓紧落实新措施,全面推动“蓝天碧水行动”和“家园美化行动”,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近年来,我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协同并重,全面落实国家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落实新常态下的环境保护新举措,在“十二五”末向全国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生态答卷。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我省将坚持保护和治理并重,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以断面水质维护改善为重点,抓好长江、黄河、澜沧江、黑河等流域良好水体保护,推进柴达木内陆河地下水保护,确保三大河流干流水质保持在Ⅱ类以上。
在去年西宁市环境空气优良率提高到77.6%,成为西北五省区中唯一PM10浓度持续下降的地区的基础上,今年,省环境保护厅在抓好西宁、海东两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同时,将工作重心向其他州府所在地城镇扩展,以提高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和控制PM10、PM2.5为重点,兼顾O3控制,抓好城镇扬尘综合控制,严格燃煤煤质管控推进煤烟尘治理,加快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鼓励西宁市提前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标准,推动油品配套升级;积极推进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以火电、钢铁、水泥、化工、有色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工业窑炉烟气污染综合治理,适时推行最严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同时以石化行业为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
同时,深入开展家园美化行动,在完成2014年安排的300个村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的基础上,今年,我省将按照国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拉网式全覆盖要求,新安排实施环境整治村庄523个;在2014年落实“以奖代补”资金1亿元的基础上再安排1亿元,带动开展国省道铁路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促环湖周边集中整治环境卫生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