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成立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08.05.2017 10:13
本文来源: 水利厅
4月27日,青海省委印发《关于成立青海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决定成立青海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设立河长制办公室。
一是成立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委书记王国生担任,副组长由省长王建军、常务副省长王予波、副省长严金海、田锦尘担任,成员由省政府副秘书长(主管水利、环保),及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政府法制办、省统计局、省工商局、青海湖景区管理局、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黄河水利委员会黑河流域管理局等25个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拟定和审议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措施,协调解决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推行河长制重要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推动相关部门职责衔接和工作联动,加强对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会议总召集人由副省长严金海、田锦尘担任,副总召集人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张文华、汤宛峰担任,成员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
三是设立河长制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办公室主任由省水利厅厅长、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兼任。
河长制办公室承担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河长制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确定事项的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督导、检查考核全省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拟定各项工作制度,开展舆论宣传等工作。
本文来源: 水利厅
08.05.2017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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