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省公路设计院制定出台廉政谈话暂行办法

21.07.2016  23:45

      为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工作,充分发挥廉政谈话的作用,有效地防范和制止党员领导干部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近日,省公路设计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廉政谈话暂行办法》。
      办法从廉政谈话的对象、谈话种类、方式、内容和谈话的组织实施等三个方面对廉政谈话工作进行了明确细化。一是明确廉政谈话的对象重点为院属各部门负责人、党员干部、设计代表、工程监理等重要岗位人员;二是廉政谈话分履职廉政谈话、新任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等四类。谈话方式为个别谈话、集体谈话两种。内容围绕遵守党的各项纪律、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贯彻执行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等情况;三是明确工作要求。办法明确了廉政谈话要开展到院属各部门,确保谈话的覆盖面。同时,廉政谈话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必查内容和履行“两个责任”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