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创新社会救助 “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进了这扇门 办啥都方便

30.03.2016  07:59

  青海新闻网讯 困难群众想要求助,到底该找什么部门和什么人?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为了整合全省社会救助资源,打造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的社会救助工作新模式,日前,省政府办公厅正式转发了省民政厅等10个部门《关于统筹社会救助资源推动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的意见》,让“求助无门”变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意见》提出县、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是全面深入推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的责任主体,实际上也就是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意见》要求各地要通过整合社会救助资源、规范救助程序、构建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平台等有效举措,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统筹有力、保障全面、运转高效的社会救助工作新机制,从而进一步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有效维护困难群众切实利益,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意见》从三个方面明确了深入推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的主要内容,规范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受理窗口的设置、受理内容、转介、转办流程、窗口服务标准、档案管理,并对搭建全省统一的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对申请救助事项的工作程序做了规范和细化,明确了申请救助事项的流程和时限要求。建立健全主动发现、社会力量参与、责任追究、部门对接四项工作机制,确保各项申请救助高效对接,提高申请救助综合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