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3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光荣、马伟、高华、尼玛卓玛、吴海昆,秘书长贾应忠及常委会委员共56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张光荣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依次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光荣传达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杜捷作关于提请本次会议有关人事事项情况的说明;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贾小煜作关于《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等10部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黄城作关于《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和关于《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管理试行办法(草案)》的说明;海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进花作关于《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单行条例的决定》和《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的说明;果洛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海林作关于《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的说明;海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冷本加作关于《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的说明;玉树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毅作关于《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的说明;循化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惠忠作关于《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说明。
部分拟任人选作任前发言。
会议书面印发了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等10部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的审议意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废止〈青海省户外广告管理条例〉和〈青海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的议案》的说明;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废止〈青海省户外广告管理条例〉和〈青海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的议案》的审议意见;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部分单行条例的决定》的审议意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果洛、海北、海南、玉树藏族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程序规定》的审查报告;果洛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果洛藏族自治州畜禽防疫条例〉的决定》的说明;省人大农牧委员会关于《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果洛藏族自治州畜禽防疫条例〉的决定》的审查报告;海北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海北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的说明;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海北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审查报告;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审查报告。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杨逢春,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田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訚柏,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纪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及办公厅有关部门负责人,有关州、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省人大代表、在青全国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新闻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