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举行

04.06.2016  03:52

  6月3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西宁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东升、邓本太、苏宁、昂毛、曹文虎、马伟、曹宏,秘书长贾应忠及常委会委员共38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穆东升、马伟分别主持开、闭幕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建军作关于《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海东市、各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经分组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海东市、各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会议决定,自2016年7月1日起,海东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自2016年12月1日起,海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韩建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纪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及办公厅有关部门负责人;省政府有关副秘书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国家10.49亿支持我省启动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紧抓“十四五”开局机遇,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新时代目标,科学谋划项目储备,主动加强汇报衔接,全力以赴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教育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经积极争取,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省教育强国推进工程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人民政府
甘青两省政协就推动兰西城市群建设开展联合调研
  8月2日至6日,青海省政协应甘肃省政协的邀请,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