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计委:乡镇卫生院好坏群众说了算

24.11.2014  20:11
核心提示:   记者从省卫计委科教外联处获悉,近日省卫生计生委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了“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提出到2015年上半年1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群众满意的标准,到2016

   记者从省卫计委科教外联处获悉,近日省卫生计生委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了“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提出到2015年上半年1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群众满意的标准,到2016年达到30%,到2020年达到100%的建设目标。

  据了解,省卫生计生委制定下发了《全省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范围、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标准、时间安排,要求各地落实政府责任,加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改善院容院貌,提高医疗设备使用率。加强在岗人员适宜技术、适宜技能、基本公共卫生知识培训,扎实开展城乡对口支援工作,在能力提升上下功夫。要求所有乡镇卫生院注重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强化合理用药。加强护理、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等质量管理,防范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医疗废物和污水、污物实行无害化处理。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任务,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开展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

  今后,我省各地乡镇卫生机构将结合示范乡镇卫生院建设活动,达到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经济、医疗服务安全可靠、公共卫生服务可及、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农牧区居民满意信任的标准,规定群众满意度测评得分低于85分,且按照“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评价指标(2014年版)评估,得分低于350分的(满分为400分),将不得申报“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