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助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今年,我省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着眼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定准定实2020年度考核指标,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各地各单位扎实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助力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定准定实思想政治建设考核指标。旗帜鲜明地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清正廉洁等要求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放在首要位置,突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考核,确保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定准定实决胜脱贫攻坚考核指标。有针对性地设置脱贫攻坚考核目标,把对县(市、区)脱贫攻坚考核目标细化为25条具体措施,重点突出村集体经济、医疗保障、“四好农村路”建设,以及坚决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等内容,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要求对中央、省级督查、检查、考核及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率达到100%;正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清醒把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在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上,要求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清晰,县有发展规划,乡镇有实施方案,村有行动计划,村集体年度收益或预计收益不低于3万元;有效激发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建立健全脱贫户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及时将精神脱贫指标纳入各市州、县市区考核目标体系,着力做好物质脱贫和精神脱贫同步推进;切实巩固好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引导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县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增强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攻坚克难、顽强奋斗,奋力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定准定实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围绕推进绿色发展、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重点任务,分领域设置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30项重点工作细化落实到市州考核指标中;在市州考核目标中新增“完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任务”等指标;在工业园区考核目标中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等7项核心指标,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坚决扛起生态保护重任。
定准定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针对青海发展底子薄、任务重,发展不足仍然是主要矛盾,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突出问题,着眼转变全省上下思想观念、促进区域协调、做优产业布局、加快城乡建设、融入国家战略等新形势新要求,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等文件和会议精神确定考核方向。聚焦强化“四种经济形态”引领,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统筹“五个示范省建设”等重大工作部署,对经济指标做了相应调整完善。在市州考核指标中新增“省级以上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养数”等6项指标;在工业园区考核指标中新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率(%)”等5项高质量发展指标,确保经济发展主要指标对接国家大局大势,符合青海发展现状,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定准定实创造高品质生活考核指标。围绕创造高品质生活,定准定实落实义务教育政策、深化综合医疗卫生改革、扩大就业创业、保持物价稳定、加大住房保障、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强化养老供给服务、推进乡村环境治理、疫情防控、建设法治青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指标。在市州民生类考核指标中,设置“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房价增幅不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等29项推动高品质生活的核心指标,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提高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凝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人民力量。(何敏 青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