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生态领域改革工作会议张建民出席并讲话
7月16日,我省召开生态领域改革工作会议,对《青海省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体方案》落地实施和建立两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进行动员部署,副省长张建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搞好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用制度来支撑和保障。要深刻理解省委省政府把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重点突破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在我省特有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坚持以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高度自觉,加快推进生态领域改革和制度建设步伐。
会议要求,省委省政府最近印发的《青海省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体方案》,是生态领域改革的“设计总图”,规划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6个重点领域、19项主要改革措施和30项具体改革任务。各相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要按照“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形成特色、健康运行”的总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切实保障健康运行,全力以赴做好各项改革的“施工图”和“施工作业”,努力推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确保改革既定目标的实现。
会议强调,推进生态领域改革,重点要从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强化生态补偿制度、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探索建立国家公园制度、建立生态文明评价考核机制6个方面抓落实,争取用5到7年时间,基本建立起覆盖生态文明决策、评价、管理和考核四个方面比较系统完备、有青海特色、可供有益借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今年要着力做好30项具体改革任务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着力推进一些重点改革全面铺开,同时加快推进玛多、治多县两个新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使国家公园成为生态保护的高地和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区。
会上,省政府副秘书长姚海瑜传达了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和生态领域改革专项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专责工作小组负责人、省环境保护厅厅长杨汝坤介绍了《青海省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重点内容,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同志就牵头承担的生态领域改革任务分别作了专题发言。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姚海瑜主持,省生态领域改革专项小组成员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