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创新打造“青海戒毒模式”
毒品贻害生命,祸乱社会,给人类带来了难以尽述的灾难。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拯救被毒品毒害的心灵,是全世界共同面临的问题。近年来,我省司法行政系统积极推进戒毒工作创新,探索出了一套具有青海特色的强制隔离戒毒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和充实了中国特色司法行政戒毒制度,得到司法部的高度肯定,经验在全国戒毒系统推广。
据青海省司法厅厅长王胜德介绍,2008年6月1日《禁毒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顺应新形势、新要求,依托场所优势和管理教育资源优势,及时转变工作理念,在总结以往劳教戒毒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全省戒毒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了戒毒矫治工作的一系列探索,经过近两年的全面实践,探索出了一条理念前瞻、方式科学、管理规范、效果显著的“四期三法两延伸”戒毒模式(以下简称青海戒毒模式),全面提升了青海戒毒管理水平,在同一领域具有探索性。
青海省司法厅副厅长顾元龙说,目前,我省和全国一样,面临着巩固海洛因治理成果和遏制新型合成毒品快速蔓延的双重压力,合成毒品吸食者增长迅速,戒毒工作亟待在戒毒工作理念、管理方式、戒毒治疗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因此,青海戒毒模式的实践,是顺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必然结果,体现了戒毒工作的客观规律,不仅反映着执行《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而且反映了戒毒工作的科学性、人文性;戒毒工作涉及人文学、社会管理学、医学、心理学、统筹学等诸多领域,现代科学的研究成果为青海探索戒毒新模式提供了有力的理论引导和科学技术支撑。
所谓“四期三法两延伸”青海戒毒模式,是指针对戒毒者在生理脱毒期、身心康复期、常规矫治期、回归适应期四个阶段的不同情况,科学地采取分类戒毒法、康复训练法、互相巩固法等方法,对经诊断评估后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自愿基础上开展康复体验延伸、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续照管延伸,以全面提高戒治实效。记者在采访中深切感受到,这种戒毒模式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分期管理、分类戒治、分层递进、综合矫治、科学评估、康复体验、后续照管”的思路,既强调脱毒治疗,消除毒瘾生理依赖,促进生理功能康复,又突出减轻和消除心理依靠,促使心理和行为改善,增强戒毒者的社会适应能力。这种模式在本质上是现代管理理念和现代科学研究成果的综合应用,根本目的在于对戒毒者精神重建、道德重构、行为重塑,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具体工作中重点突出了7个方面:
——分期分区注重实效。根据戒毒人员总体情况和所处不同阶段的身心特点,将法律规定的2年强制隔离戒毒期限分为几个不同的时期。每一个时期对应特定的戒毒人员,并对他们实行分区戒治。
——分级差别待遇动态管理。根据戒毒人员的入所期限和戒毒表现,划分管理等级,实行差别处遇,管理环境逐步与社会环境接轨,一方面可以逐步增强戒毒人员适应社会的能力,符合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顺利回归社会的要求,另一方面处遇的差异性可以有效激发戒毒人员的积极性,强化戒毒人员的戒毒信心和决心,有利于提高戒毒效果。
——医疗管理教育全程跟进。建立巡诊、重点病人监测预警等制度,满足对戒毒人员生理治疗需要;统一戒毒人员从入所到出所的各项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完善以卫生、道德、法制、职业技能等为主要内容,以心理矫治为主要方法,以一人一策的个案教育为主要形式的教育工作机制。这些措施根据戒毒人员所处阶段不同各有侧重。
——着力构建社会支持系统。着眼于帮助戒毒者顺利回归社会、防止复吸的现实需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保障戒毒人员及其亲属探访、探视、通话、通信等权利,畅通戒毒者与家庭成员沟通渠道,充分发挥了亲情在教育、感化中的重要作用;为禁毒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等热心于社会公益的群体参与戒毒工作提供条件,让戒毒者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支持和接纳;与戒毒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和相关安置帮教部门联系配合,积极做好有关信息报送及出所衔接工作,巩固所内戒毒矫治效果。
——围绕心瘾戒治资源配置优化。戒毒是世界难题,而心瘾又是复吸的根本原因。青海戒毒模式紧紧抓住心瘾戒治这一突破口,进行戒毒矫治资源优化配置,即所政管理为戒毒者提供和谐稳定戒毒环境,服务于心瘾戒治;生活卫生工作创造符合戒毒者身心特点的衣食住行条件,服务于心瘾戒治;医疗工作提供生理脱毒、缓解戒断症状和其他疾病诊疗等,服务于心瘾戒治。
——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戒毒流程中,坚持把人本理念放在首位,一方面坚持人民警察的主导性作用,不断提高戒毒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一方面,注重解决戒毒者戒毒动因的探讨,始终把戒毒者放在主体位置,充分调动戒毒者内在动力,坚定戒断毒瘾的信心。
——形成高效科学的教育体系。教育时间充分,开展定期集中教育,普通教育贯穿戒毒全过程;教育内容丰富,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戒毒教育,以道德教育为核心,让受教人员明理、悟情、改恶,进而实现精神重建和道德重塑;教育形式灵活,增设静心训练、束心训练和再造训练课程,进行强化教育;矫治有的放矢,建立“一人一案”,在施教过程中,既解决共性问题,又重视个体施教;教育矫治资源广泛利用,戒毒者通过义务劳动,假期孝敬父母等体验式教学活动,把在所内学到的“知”运用到实践中的“行”。
青海省戒毒管理局政委都永军介绍,青海戒毒模式已经在全省全面推开,实施以来,成效卓然。在场所安全持续稳定方面,有效提升了各项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司法行政戒毒场所连续6年实现“六无”目标,场所安全稳定工作创历史最好水平,受到司法部戒毒局通报表彰;两个强制戒毒所创建为“部级生活卫生达标单位”,一个强戒所创建为省级生活卫生“AAA”级达标单位,司法行政戒毒场所连续20年未发生任何传染性疾病流行和食物中毒事件。在所内戒断率方面,应用韩式脱毒仪、精神药品和心理矫治等相结合,提高了戒治效果,戒毒人员所内毒瘾戒断率达100%;实现了戒毒工作与帮教安置工作“无缝对接”,有效提升了戒毒人员的操守保持率;同时,连续4年选派近40名民警到地方司法局(所)协助开展戒毒康复工作,加大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指导、支持力度。在矫治质量稳步提升方面,各项教育考核指标均达到或超过部颁标准,教育矫治质量逐年提高,政治、文化、技能“三课”教育入学率达100%,合格率达99%、96%、100%。戒毒者职业技能提高。戒毒人员参训率、获证率、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率均创历史新高,建立了强戒人员“定单培训、定向安置、定点帮教”教育培训新模式,为教育工作社会化及戒毒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探索了新的途径,我省戒毒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迈入全国先进前列,经验在全国交流。在戒毒康复工作领域拓展方面,探索戒毒康复与社区戒毒衔接教育矫治机制,与地方政府联合成立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对吸毒人员开展日常管控、戒毒康复指导、跟踪督导和后续照管等工作。在创新社区戒毒机制方面,充分发挥戒毒康复所的基础设施、专业人员等戒毒资源优势,设立了“青海省康福特殊社区”,对所在社区不具备戒毒条件、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由公安机关责令其到“青海省康福特殊社区”进行戒毒康复,并对收治人员开展社会适应训练、就业安置帮教等工作。
都永军说,实施青海戒毒模式后,复吸率得到一定控制,戒毒者自我控制、自我管理能力提高,开始新生活的信心和决心增强;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戒毒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大;青海戒毒模式对强化司法行政职能、严格特定人群管理教育、维护社会安定的促进作用,在实践中得到证明。( 王宥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