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第九届“中华慈善奖”申报推荐活动

24.08.2015  11:35

   为弘扬表彰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崇高义举,促进全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相关安排,由省民政厅负责本省初选工作,我省从即日起启动了推荐活动,截止时间为9月20日。

  “中华慈善奖”作为政府最高慈善奖项,省民政厅广泛动员我省慈善组织、慈善项目和慈善个人参加本届申报推荐活动,印发了《关于积极参加“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并在省垣主要平面媒体刊登了活动公告,组织市州民政部门及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社工协会等省内主要慈善机构,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中华慈善奖”的评选对象为:在2013年至2014年底之间,凡在灾害救助、贫困救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扶老助残等方面以及文体艺术、环境保护等其他公益慈善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和项目。

  奖项设置为:最具爱心慈善楷模、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最具爱心捐赠企业和最具爱心捐赠个人四类荣誉称号。参评的机构和个人可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向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申报相关材料,并由民政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