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局“法治税务示范基地” 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依法治省、依法行政及依法治税的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地税局通过开展创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活动,整体带动和推进地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为税收事业的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合作创建结硕果。 2015年以来,省地税局与省法制办、省国税局联合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西宁城东区地税局、格尔木市地税局、贵德县地税局被省地税局和省法制办命名为第一批“青海地税系统法治税务示范基地”,格尔木市地税局被国家税务总局命名为“全国税务系统法治税务示范基地”。
二、扎实推进促提升。 2016年省地税局采取更加有力措施,着力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全面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2017年1月,省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3个考评小组,分赴各地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延伸调查等方式,对创建单位健全税收法治组织保障、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涉税矛盾纠纷6大板块共46项内容进行了严格考核。同时结合创新工作、亮点工作、年度绩效考核排名、社会公众意见等情况,对创建工作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经过考评打分,有9个创建单位被初步确定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候选单位。
三、示范引领成自觉。 创建活动的开展有效发挥了示范效应,提升了基层地税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地税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显著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依法治税工作基础得到了进一步夯实;健全完善了工作制度,提升了纳税服务水平,规范了权力运行,防范了税收执法风险,促进了纳税遵从,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