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东区人大:履职尽责促发展
十八大以来,西宁市城东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持“两个绝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激发活力,提升发展水平
对全区基础教育、依法行政、社区服务、民族宗教、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等工作进行调研,并组织代表对火车站综合改造、兰新铁路二线拆迁、北山危岩体综合治理、社区建设、创城等工作进行视察检查,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了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参与谋划,实施创新发展
听取和审议全区综合改革、社区服务体制改革、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解决在改革和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创新监督方式,成立评议领导小组,对区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工作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全面评议,增强了被评议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和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
注重保障,推动和谐发展
听取和审议民生工程建设、城市低保、劳动和社会保障、为民办实事等专项工作报告。同时对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代表对教育资源布局调整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大气质量管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等项目进行视察,推进了国家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
依照法律,行使民主权利
严格执行选举法的规定,精心组织实施,圆满完成2016年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选举产生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156名;镇人大代表91名。加强对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全区20个村委会和31个居委会“两委班子”顺利完成换届,实现了省委确定的“三零”目标。
行使职权,保障法律实施
组织代表开展对档案法、行政许可法、劳动合同法、宗教事务条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区政府对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保障了法律法规在全区的贯彻实施,促进依法行政,提高了依法管理水平。
强化监督,严明公正司法
听取和审议“两院”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基层法庭建设等10余项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视察检查,先后依法任命人民陪审员57名。就“两院”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和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发出审议意见书,督促“两院”认真落实,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健全机制,严把任命程序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命干部相结合的原则,对任命干部实行任前严把实绩关、任中严把程序关、任后严把监督关,坚持依法提请、法律知识考试、供职报告、无记名票决、任职宣誓、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健全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机制,增强任命干部的民主法治和执政为民意识。五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0名。
重视信访,推进问题化解
把人大信访工作与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结合起来,完善工作机制,常委会领导带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年来,累计受理人民群众来信78件,接待群众来访464人次。
强化规范,搭建履职平台
按照省市人大关于加强“两室一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区人大常委会建立了“人大代表接待室”,建成了常委会网站履职平台。在全区两镇、12个社区建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室”和“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依托“两室一平台”积极开展联系接待选民、调研视察、向选民述职等活动,为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提供了履职平台。
加强培训,提升履职素质
常委会着眼于代表履职能力的提高,采取集中辅导、以会代训、异地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代表认真学习《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了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五年来,先后共举办各类学习培训达22次,参加学习培训的代表400余人次。
健全机制,调动履职热情
常委会采取“开展活动确保履职,考勤考评监督履职,评选优秀激励履职”的方式,先后制定《城东区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办法》、《城东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办理审议意见办法》等4项制度,修改完善《城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镇、社区人大工作制度》、《城东区镇、社区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制度(试行)》等7项制度,通过建立完善制度,促进了代表工作在创新中推进,在规范中提高,在深化中发展。
督办建议,转化履职成果
坚持召开年初代表建议意见交办会和年中督办会,同时开展联合督查,督促承办单位规范程序,加快办理进度;年末听取审议区政府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汇报,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促进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五年来,共认真督办代表建议379件。
转变作风,提升工作效能
常委会把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贯穿于日常工作,深入基层了解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多渠道宣传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情况,扩大工作影响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人大依法履职相结合,促进机关工作人员奉公守法。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机关工作效率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