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城乡房屋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正式启动

28.02.2017  11:06

为全面调查核实我省城乡房屋总量、分布、户均面积及使用情况等现状,摸清城乡居民住房和商业办公用房底数,科学评估各地实施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农村奖励性住房、游牧民定居工程的政策执行、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效果等情况,总结经验,为科学规划城乡住房发展规模、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明确“十三五”后三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农牧民危旧房改造计划等提供数据支撑,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全省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7〕6号)要求,我省城乡房屋状况调查评估工作自2017年2月起正式启动。

此次城乡房屋调查评估涉及城镇住房(城镇规划区内在建和已建成供城乡居民居住的房屋)、城市(镇)商业办公用房及其他非住宅建筑和农村住房(用于农牧民群众居住的住房,包括2009年以来通过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农村奖励性住房、游牧民定居工程项目政策性补助资金改造和新建的住房,下一步拟纳入农牧民危旧房改造政策性补助对象的危旧房)等三个方面。

此次城乡房屋调查内容分别是, 城镇住房基本情况调查方面: 全省城镇现有住房情况,包括各类已竣工和正在建设尚未竣工的住宅套数、建筑面积、建成年代、房屋性质等情况。现有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管理运营情况,包括在建、已分配入住、已竣工未入住的房屋套数及建筑面积。各类棚户区(含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林场危旧房和国有垦区危房)改造情况。“十三五”后四年待拆迁改造的集中连片城镇棚户区、老旧住宅小区、城中村居民户数和居住人口。各类干部周转房。各地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等。 城镇商业、办公及其他用房基本情况调查方面: 主要包括已建成投入使用和在建尚未投入使用商业综合体、商场、小区配套商业用房和停车位、酒店、写字楼的数量、面积、销售情况,以及物流园、仓储等其他用房数据及面积。 农村住房基本情况调查方面: 主要包括全省农牧民存量住房、建筑面积、结构安全等情况,安排下达各地的“三房”建设任务与实际完成的建设任务数、建房对象情况,“三房”任务相互整合、捆绑实施以及用于大门围墙建设等其他情况,已建成住房的抗震和质量安全情况,各级财政安排下达的住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已建房农户信息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情况,已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十三五”改造对象基本情况,“十三五”后四年还需改造的存量危旧房总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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