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西区精准帮扶到户到人

14.03.2018  09:01

  青海新闻网讯 3月13日,记者从西宁市城西区媒体见面会上了解到,今年,西区继续发挥民政工作在保障民生方面的职能作用,把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医疗养老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精准帮扶工作做实、做好,使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进一步的保障,落实好各项精准帮扶措施。

   提升住房救助标准。 在棚户区改造中,对持有《青海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残疾证》的被征收入,除同等享受各项征迁补偿外,继续给予不低于20000元/户补助;对辖区低保户及低收入困难家庭(不含分配到公租房的家庭),每年每户给予500元物业补贴。

   增加生活救助补贴。 在对低保户原有每户每月补助5吨水费、10度电费和12元燃气费的基础上,2017年每户每月再增加40元补贴,对低保户每年减免后由个人缴纳的108元有线电视费全额补贴;对重点优抚对象中的困难家庭,每年八一建军节、春节期间,给予3000元至5000元补助。

   实现教育救助全覆盖。 将学前教育与职业教育纳入救助范围,对考入职业教育院校(技校)的困难考生,一次性给予2000元至3000元救助;对辖区家庭贫困残疾幼儿给予每生每月280元入园生活补助。同时,将贫困家庭大学生全部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对低保家庭大学生每年给予5000元至7000元全程资助,对低收入家庭的大学生给予3000元至5000元一次性临时救助。

   加大就业救助力度。 对已在西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五年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困难群众,且仍需缴纳五年内的养老保险费用的,西区为其先行垫付缴纳,待其退休后,按照相关程序退还垫付资金。

   提高残疾人帮扶力度。 对有创业意愿的残疾人按照创业规模,一次性给予3000元至20000元的补贴;对已就业的残疾人每人每天交通补助4元;对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在市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到200元,对三、四级残疾人在原有每人每月50元补助的基础上,再增加50元。对患重大疾病、意外伤害、患病卧床6个月以上的残疾人(低保残疾人患病3个月以上),在社会救助的基础上,再给予5000元至8000元临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