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过筛子”查电梯安全 为期一个月

04.08.2015  10:52

  青海新闻网讯 连日来,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为电梯安全敲响了警钟,电梯安全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目前,正值我省旅游高峰期,车站、商场、宾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处于高负荷、连续运行状态。对此,西宁市高度重视,从7月28日至8月底,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电梯安全检查,旨在利用1个月的时间,对全市在用电梯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

  检查期间,西宁市各相关部门将重点检查各电梯使用单位“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设备使用证、作业人员操作证,设备检验,应急预案)的落实和履行安全主体情况,加大对电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将逐台全面检查湖北荆州发生安全事故的苏州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型号为FML30-1000的扶梯,查明电梯的安装、使用、维护和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同时,将重点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管理,全面检查维保单位执行电梯法律法规规定的维保要求,履行合同,执行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定期开展维保记录的情况,并检查自动扶梯和直梯轿厢内的安全警示标志,检查是否张贴《电梯安全使用承诺书》《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安全使用须知》,检查直梯轿厢内设置的五方报警通话装置是否有效。将重点检查在用直梯轿厢内是否进行了过度装潢,是否在轿厢顶部放置了重物,是否有人为调低超载保护装置的情况,是否存在不符合额定载重量的情况,是否存在超载报警不灵和电梯无法正常运行等情况。

  此次检查也重点加强了对电梯检验机构的工作要求。西宁市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电梯安全检验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和设备,接到安全隐患举报后,要在第一时间安排技术人员赴现场核实情况消除隐患,接到电梯检验申请后,要尽快安排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将坚决督促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将责令电梯使用单位暂时停止使用,督促使用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并做好整改复查,复查合格前,不得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