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省备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的公告

09.05.2014  05:02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第61号令)规定,我省开展了2013年第2批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我省备案工作。经申报、审核、培训、网上公示,同意以下1家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我省开展政府采购项目代理工作,准予其依法在我省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务。

附件:获准在我省备案的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青海省财政厅

2013年10月14日


附件:

获准在我省备案的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序号

代理机构名称

总公司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青海分公司地址

负责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代理业务范围

1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十楼1003房

刘娜

西宁市城中区建材巷1号楼2单元2062室

吴亚玲

吴亚玲

0971-6105769

13519718881

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务及政府采购咨询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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