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大中小学、幼儿园迎来秋季新学期

02.09.2018  09:22

  9月1日上午,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小学举办了以“不忘初心逐梦想四爱三有我践行”为主题的2018秋季开学典礼。当日,开展了师生经典诵读、作业“精彩秀”、放飞纸飞机等活动,让孩子们在快乐和温馨的氛围中放飞梦想、放飞希望,开启新的学年。图为孩子们“放飞”新学期愿望。黄灵燕 摄

  青海新闻网讯 9 月1日,我省大中小学、幼儿园2018年秋季新学期如期开学,全省110多万中小学生及幼儿园的小朋友精神饱满,迈入新学期开始新的学习生活。

  记者在市区部分中小学校看到,秋季开学后,干净整洁的学习环境,欢快热闹的学校操场,整齐响亮的琅琅读书声,所有的一切都展示着新学期的新气象。为迎接学生的到来,各级各类学校也准备精彩的“开学第一课”,升旗仪式、开学典礼、团队活动……不仅是让学生学到新知识,也给新入学的新生们打开探索知识的大门。

  秋季学期,各学校都有新生入学。因此,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继续做好失学辍学学生核查清零工作,对照上学期在册学生人数和劝返复学学生台账,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要求,核查秋季入学学生报到情况,重点检查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一就学情况、劝返复学学生报到情况和一年级新生入学率。各校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做好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和升级工作,做好转入、转出、休学学生的登记和备案工作。加强劝返复学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严禁出现驱赶或变相驱赶劝返学生现象,严防劝返复学学生二次辍学,确保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目标任务。

  新学期开学前省教育厅下发开学通知,要求从秋季学期起,为确保新学年各中小学校开局工作有序平稳,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要求各市(州)教育局要按照《通知》要求,统一安排本地区所辖中小学开学、放假时间。春季学期3月1日中小学统一开学,学期末小学、中学分别于7月10日、 7 月23日左右放假;秋季学期9月1日统一开学,学期末小学、中学分别于次年1月10日、 1月18日左右放假。期间所有法定节假日均严格执行国务院放假安排。

  各地要指导各学校统筹各学科作业布置,控制作业数量,指导教师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质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得超过1小时;初中七、八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2小时,毕业年级不超过2.5小时;对高中各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也要控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营造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良好环境。

  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不能随意增减课程,不能提前结束课程,不能提前学习下一学期课程,不得出现安排的课程表与学生实际使用的课程表不一致的情况,确保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关于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规定,落实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确保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