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2014年度省大通种牛场草食畜牧业发展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

13.11.2014  19:04

省大通种牛场:
      你场《关于上报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2014年度草食畜牧业发展项目作业设计的报告》(大牛办〔2014〕46号)收悉。经审查,同意所报作业设计。现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2014年农牧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青发改农经〔2014〕756号),对2014年度大通种牛场草食畜牧业发展项目作业设计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责任单位:青海省大通种牛场
      二、项目责任人:青海省大通种牛场场长
      三、项目实施单位:大通种牛场项目办公室
      四、项目建设地点:大通种牛场育种二队、三队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修建贮草棚3000平方米。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工程建设总投资113.0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60万元,牧民投工投料53.09万元。
      七、项目建设年限:项目建设期为2114-2015年。
      八、要求
      1、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场长为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等负总责。要建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2、严格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本批复认真组织项目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等。
      3、项目实行监理制。工程监理单位应尽职尽责,对工程实行全程监理,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
      4、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工程施工或主要材料采购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投标。工程监理由省农牧厅组织各项目县统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投标。
      5、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建设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程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6、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要严格按照作业设计中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以及工期和进度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中的资料、档案管理,项目建成后尽快组织自查,整理验收文件资料,申请竣工验收。
      接此批复后请尽快组织实施。